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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垂直运输污水池_构筑物垂直运输污水池的作用

时间:2025-02-25 05:00:10 作者:构筑物垂直运输污水池_构筑物垂直运输污水池的作用 点击:

1.食堂的建筑层高多少为好?
2.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实施方案

食堂的建筑层高多少为好?

       首先应不低于3米,考虑到以后安装中央空调等设施,最好在5-5.5米之间,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你

       给个资料,参考一下: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第1.0.1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 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 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 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 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 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 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 建筑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3.1.1条 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第3.1.2条 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1.2的规定:类别等级 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座)

        餐馆餐厅 饮食店餐厅 食堂餐厅一 1. 1. 1.二 1. 1. 0.三 1. —— ——第3.1.3条 座及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第3.1.4条 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第3.1.5条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3.1.6条 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第3.1.7条 饮食建筑在适当部位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处,有条件时宜单独设置用房。

        第二节 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第3.2.1条 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m;二、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m;三、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m.第3.2.2条 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m;二、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m;三、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m;四、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3.2.3条 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第3.2.4条 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第3.2.5条 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m,台面宽度不宜小于0.m,并应采用光滑、不渗水和易清洁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沟槽。

        第3.2.6条 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 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二、卫生器具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2.7的规定:卫生器具设置数量洗手间中洗手盆 洗手水龙头 洗碗水龙头 厕所中大小便器餐馆 一、二级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 ≤座时设男大便器1个,小便器1个,女大便器1个;〉座时每座增设男大或小便器1个,女大便器1个三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饮食店 一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二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食堂 一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二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 ≤座设1个,〉座时每座增设1个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所有水龙头不宜采用手动式开关。

        第3.2.8条 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第三节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第3.3.1条 餐馆与食堂的厨房可根据经营性质、协作组合关系等实际需要选择设置下列各部分:一、主食加工间——包括主食制作间和主食热加工间;二、副食加工间——包括粗加工间、细加工间、烹调热加工间、冷荤加工间及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三、备餐间——包括主食备餐、副食备餐、冷荤拼配及小卖部等。冷荤拼配间与小卖部均应单独设置;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五、烧火间。

        第3.3.2条 饮食店的饮食制作间可根据经营性质选择设置下列各部分:一、冷食加工间——包括原料调配、热加工、冷食制作、其他制作及冷藏用房等;二、饮料(冷、热)加工间——包括原料研磨配制、饮料煮制、冷却和存放用房等;三、点心、小吃、冷荤等制作的房间内容参照第3.3.1条规定的有关部分;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第3.3.3条 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反流。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二、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室;三、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四、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第3.3.5条 加工间的工作台边(或设备边)之间的净距:单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m;双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m.第3.3.6条 加工间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第3.3.7条 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各加工间均应处理好通风排气,并应防止厨房油烟气味污染餐厅;二、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挡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措施;三、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四、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尚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第3.3.8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用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3.3.9条 各加工间室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易清洗的材料,并应处理好地面排水;二、墙面、隔断及工作台、水池等设施均应采用无毒、光滑易洁的材料,各阴角宜做成弧形;三、窗台宜做成不易放置物品的形式。

        第3.3.条 以煤、柴为燃料的主食热加工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位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灰的问题。严寒与寒冷地区宜采用封闭式烧火间。

        第3.3.条 热加工间的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

        第四节 辅助部分第3.4.1条 辅助部分主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组成,应根据不同等级饮食建筑的实际需要,选择设置。

        第3.4.2条 饮食建筑宜设置冷藏设施。设置冷藏库时应符合现行《冷库设计规范》(GBJ-)的规定。

        第3.4.3条 各类库房应符合第3.1.6条规定。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第3.4.4条 需要设置化验室时,面积不宜小于㎡,其顶棚、墙面及地面应便于清洁并设有给水排水设施。

        第3.4.5条 更衣处宜按全部工作人员男女分设,每人一格更衣柜,其尺寸为0.×0.×0.m3.第3.4.6条 淋浴宜按炊事及服务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每人设一个淋浴器,设二个及二个以上淋浴器时男女应分设,每淋浴室均应设一个洗手盆。

        第3.4.7条 厕所应按全部工作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人以下者可设一处,超过人者男女应分设,并均为水冲式厕所。男厕每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每人设一个大便器,男女厕所的前室各设一个洗手盆,厕所前室门不应朝向各加工间和餐厅。

        第四章 建筑设备第一节 给水排水第4.1.1条 饮食建筑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其用水量标准及给水排水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的规定,其中淋浴用热水(℃)可取l/人次。

        第4.1.2条 淋浴热水的加热设备,当采用煤气加热器时,不得设于淋浴室内,并设可靠的通风排气设备。

        第4.1.3条 餐馆、饮食店及食堂设冷冻或空调设备时,其冷却用水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第4.1.4条 餐馆、饮食店及食堂内应设开水供应点。

        第4.1.5条 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排水管道应通畅,并便于清扫及疏通,当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加盖篦子。沟内阴角做成弧形,并有水封及防鼠装置。带有油腻的排水,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别设置,并安装隔油设施。

        第二节 采暖、空调和通风第4.2.1条 采暖一、各类房间冬季采暖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表4.2.1的规定:房间名称 设计温度℃餐厅、饮食厅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冷加工间)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热加工间) 干菜库、饮料库 8~蔬菜库 5洗涤间 ~二、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内应采用耐腐蚀和便于清扫的散热器。

        第4.2.2条 空调一、一级餐馆的餐厅、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和炎热地区的二级餐馆的餐厅宜设置空调,空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4.2.2的规定;房间名称 设计温度℃ 相对湿度% 噪声标准db 新风量m3/h.人 工作地带风速一级餐厅、饮食厅 ~ 〈 NC 〈0.二级餐厅 ~ 〈 NC 〈0.3二、一级餐馆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一级饮食店和二级餐馆可采用局部空调系统。

        第4.2.3条 通风一、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机械通风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计算,计算排风量的%通过排风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排出%;二、排气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0.5m/s,排风管内速度不应小于m/s;三、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其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左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Pa.第4.2.4条 蒸箱以及采用蒸汽的洗涤消毒设施,供汽管表压力宜为0.2MPa.第4.2.5条 厨房的排风系统宜按防火单元设置,不宜穿越防火墙。厨房水平排风道通过厨房以外的房间时,在厨房的墙上应设防火阀门。

        第三节 电气第4.3.1条 一级餐馆的宴会厅及为其服务的厨房的照明部分电力应为二级负荷。

        第4.3.2条 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电源进线应留有一定余量。配电箱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及插座。电气设备、灯具、管路应有防潮措施。

        第4.3.3条 主要房间及部位的平均照度推荐值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第4.3.4条 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环境潮湿的场地,应采用漏电保护器。

        第4.3.5条 餐馆、饮食店应设置市内直通电话,一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宜设置公用电话。

        第4.3.6条 一级餐馆的餐厅及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宜设置播放背景音乐的音响设备。

        附录一 名词解释1.餐馆:凡接待就餐者零散用餐,或宴请宾客的营业性中、西餐馆,包括饭庄、饭馆、饭店、酒家、酒楼、风味餐厅、旅馆餐厅、旅游餐厅、快餐馆及自助餐厅等等,统称为餐馆。

        2.饮食店:设有客座的营业性冷、热饮食店,包括咖啡厅、茶园、茶厅、单纯出售酒类冷盘的酒馆、酒吧以及各类小吃店等等,统称为饮食店。

        3.食堂:设于机关、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为供应其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非盈利性场所,统称为食堂。

        4.污染源:一般指传染性医院、易于孳生蚊、蝇的粪坑、污水池、牲畜棚圈、垃圾场等处所。

        5.餐厅:餐馆、食堂中的就餐部分统称为餐厅。座及座以下者为小餐厅,座以上者为大餐厅。

        6.饮食厅:饮食店中设有客座接待就餐者的部分统称为饮食厅。座及座以下者为小饮食厅,座以上者为大饮食厅。

        7.就餐者:餐馆、饮食店的顾客和食堂就餐人统称为就餐者。

        8.主食制作间:指米、面、豆类及杂粮等半成品加工处。

        9.主食热加工间:指对主食半成品进行蒸、煮、烤、烙、煎、炸等的加工处。

        .副食粗加工间:包括肉类的洗、去皮、剔骨和分块;鱼虾等刮鳞、剪须、破腹、洗净;禽类的拔毛、开膛、洗净;海珍品的发、泡、择、洗;蔬菜的择拣、洗等的加工处。

        .副食细加工间:把经过粗加工的副食品分别按照菜肴要求洗、切、称量、拼配为菜肴半成品的加工处。

        .烹调热加工间:指对经过细加工的半成品菜肴,加以调料进行煎、炒、烹、炸、蒸、焖、煮等的热加工处。

        .冷荤加工间:包括冷荤制作与拼配两部分,亦称酱菜间、卤味间等。本规范统称为冷荤加工间。冷荤制作处系指把粗、细加工后的副食进行煮、卤、熏、焖、炸、煎等使其成为熟食的加工处;冷荤拼配处系指把生冷及熟食按照不同要求切块、称量及拼配加工成冷盘的加工处。

        .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如烤炉间(包括烤鸭、鹅肉等)或其他加工间等,根据需要设置,其热加工间应按本规范要求处理。

        .备餐间:主、副食成品的整理、分发及暂时置放处。

        .付货处:主、副食成品、点心、冷热饮料等向餐厅或饮食厅的交付处。

        .小卖部:指烟、糖、酒与零星食品的出售处。

        .化验室:主要指自行加工食品的检验处。

        .库房:包括主食库、冷藏库、干菜库、调料库、蔬菜库、饮料库、杂品库以及养生池等

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实施方案

       一、工程名称:井坪国土资源中心所新建综合楼

       二、工程建设地点:井坪镇胜利路东

       三、工程建设规模:. 平米

       四、 建设工程: 年 6 月 日~ 年 6 月 日

       五、参建单位:公司把本工程列为公司重点项目之一, 同时倍受公司领导和职能 部门的重视。根据公司的创优规划,本工程的目标是争创省安全标准 化工地。 为了确保该计划切实有效的得以实施, 项目部经过认真研究,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草案),特制定本 、 》 方案。

       六、组织机构的职责 1、文明施工及组织机构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刘成 副组长:马宇国 组 员:高平 杨修业 张瑞 王磊 文明施工工作小组: 组 长:杨修业 副组长:张瑞 组 员:张国华 董星星 梁意 -3- 各区域按相应标准要求围闭封堵,设相应宣传牌、图、刀旗及安 全文明施工警示标志。 职 责: 文明施工总负责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文明施工总负责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规 划。 2. 确定项目部组织结构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岗位设置, 明确相关部 门的职责,健全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责任制。 3. 确保文明施工所需要资源(人力、设施、设备、材料、资金等) 的落实 4. 加强对各级人员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 知识、 标准的教育培训、 交底。 5. 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组织各项文明管 理措施的落实,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的控制,杜绝野蛮施工。 6. 定期召开文明施工专题会议, 对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分析、 研究, 作好文明施工的检查、评比、考核。 7. 直接领导本项目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 充分支持文明施工工 作小组人员履行职责。 区域负责人职责: 区域负责人职责: 1、 2、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落实及检查工作。 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任务布置,施工方案交底等工作中对文 明施工具体要求的交底。 -4- 3、 负责本区域管理,作业人员的日常、定期(每周)的文明 施工教育、传达、布置等工作。 4、 整改。 区域责任人职责: 区域责任人职责: 1 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监管、控制、落实 参与项目对本区域的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落实 及检查工作。 2 具体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任务布置,施工方案交底等工作中 对文明施工具体要求的交底。 3 具体负责本区域管理,作业人员的日常、定期(每周)的 文明施工教育、传达、布置等工作。 4 5 整改。 七 、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内容,本工程确定以下制度,以保证 文明施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文明施工教育、交底制度。 1.1、 在对分包单位人员进场教育的同时,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 的教育。 (含对分包单位的总交底) 1.2、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交底的同时强调对文明施工有关工作 的要求。 具体负责督促、协调本区域文明施工的落实。 参与项目对本区域的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落实 -5- 1.3、 分工种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该工种有关文明施工要求的教 育。 1.4、 班前交底的同时,对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布置交底。 1.5、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指导、布置工作时,加 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的检查、指导、布置。 2 会议制度 2.1、项目管理部定期(每周)对现场文明施工的进度、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分析、讨论、决策。 2.2、生产调度会上强调文明施工有关工作的布置、总结、落实。 2.3、每周安全活动时,加强对文明施工有关工作的学习、讨论。 2.4、每月对现场文明施工的进展、落实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 析、讨论、总结。 3 程控制度 3.1、项目管理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应树立文明施工的正确意识、 观念, 以个人做起, 共同为现场文明施工的正常, 有序全面进行努力。 3.2、文明施工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各分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各 区域文明施工负责人、责任人组成的安全文明施工巡视检查队,每天 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 3.3、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带队,每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文明施工情况的评比、考核检查。 3.4、日常工作中由各区域负责人、责任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加强 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6- 3.5、所有检查均要留下书面文字、数据,整理、保存、在 有关的会议上进行通报、分析,以不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 平及场容场貌。 4 评比、考核制度 4.1、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的评比考核。 (责任人、相关工程施技人员及分包单位等) 4.2、评比、考核依据是日常检查、巡视和定期检查的图文资料。 4.3、评比考核采取共同打分、奖优罚劣的原则。 4.4、奖罚分为精神和物质两种。 4.5、评比、考核结果每季度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公布。 4.6、评比、考核阶段性完成,根据结果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 织由被罚对象作出下阶段改进的承诺。 4.7、具体考核、资金来源,考核办法另见具体规定(另附) 八、 进度要求 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主要是设计图纸到位情况等) ,本工程文明 施工有关进度,落实情况按以下进度进行(区域维护、图牌布置、材 料堆放等) : 具体要求 1、 人员:本工程所有参建人员必须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的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所有参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 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要求同一规定:红色为项目管理人员,白色为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为**并印有“安全监督”标记。 -7- 安全帽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使用损坏、残缺、过期的安 全帽。 公司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按规定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 子、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 1.1 所有参建人员(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必须佩带 与本人身份相符的胸卡。 1.2 不按上述要求统一着装、佩带的施工作业管理人员不得进 入施工现场。 1.3 不按上述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作业管理人员经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人员发现立即驱逐出现场并处以一定金额罚款 (本人及其管理 单位、部门) 。 1.4 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随 身携带(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 2 道路、排水 2.1 临结合道路应平整、不积水,晴天无扬灰,雨天无泥浆。 2.2 运输车辆砼、土方、周转材料等不得散落,做好防散落有关 工作。发生散落立即清理。 2.3 条规定的散落物由当事人及时清理,否则由道路区域责任人 安排处理,作好记录作为评比、考核的依据。 2.4 现场采取有组织排水的措施(埋管) ,确保雨季现场积水及 时排出。 -8- 2.5 道路二侧应平整(原土铺平、道渣铺平或种植草皮等) ,要 均匀设置公司道旗及有关牌图。 2.6 道路分段派专人每天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3 区域要求 3.1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设立现场办公区,门口设宣传牌及道旗、 厂旗、贯标旗。 3.2 现场除道路区域外其它七个区域采用铁丝网线和红白栏杆 围墙。现场围档的要求为: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档。围档高度 不低于 1.8m。围档应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档材料应用金属 瓦楞板、金属围栏。 3.3 区域围墙周边设道旗、安全、文明施工标语、警示标志。 3.4 各区域门口设该区域目标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 ,区 域平面布置牌(加工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等) ,区域责任牌(负 责人、责任人等)及宣传牌(上述牌图可合并设置) 。 3.5 区域门口醒目处设危险源告知牌,危险点分析牌、违章曝光 牌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的方法,对某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的安全 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违章曝光牌内容为事件发生经过、违章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姓 名及处理结果等; 违章曝光牌的尺寸大小为:mm×mm。 3.6 区域门口设该区域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要求牌。 (内容另附) -9- 3.7 区域设临时办公房者,必须与整个厂区统一,按蓝色顶棚或 临时建筑统一设置。 3.8 各区域材料堆场、加工区域合理设置。材料、设备应按施工 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 堆放场地 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范本、脚手管以及其它剩 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周转材料应随 用随取,多余的及时回收或暂时整齐摆放,废木料、废钢筋、废电焊 条头等及时清理或现场设临时存放设施(箱、笼等)每种材料设置相 应的标牌;标牌内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质等;标牌尺寸: mm×mm。 3.9 各区域消防设施一般规定为: 1.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保证临警时 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2.建筑物高度超过 m 时,应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 扬程的高压水泵。 3.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5m;成组布置的临时建 筑物,每组不得超过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m。 4.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应设置在醒目和 便于取用的地方。消防器材架按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草案) 》统一 设置,并在架上标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消防联系人及编号、公司 标识等。 5.在仓库、宿舍、办公场所、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应有相 - - 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每 ㎡建筑面积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 3A 的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 ㎡建筑面积 应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 4B 的灭火器。 6.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 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 易取处,不得任意挪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7.在油库、木工间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 设“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在建筑装饰施工阶段,建筑物内禁止吸 烟。 8.严禁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 各区域的施工用电一般规定为: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同时必须采用 TN-S 系 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同 时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箱、一机、一闸、 一漏” 。 2.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 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 3 现场直埋电缆埋深不得小于 0.6m, 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 不小于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电缆埋设后应在 直线段每间隔 m 处、电缆的两端处、拐弯处设有明显的标志;通 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 2 倍,且不得小 - - 于 mm。 4.电缆不能埋地段的,应设置防护围栏,围栏应用红/白油漆分隔 使其醒目并挂上警示牌。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 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埋地敷设电缆的 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箱(盒)内,接线箱(盒)应能防水、防尘、 防机械损伤,一根电缆的接头不宜超过二只。 6.电缆架空敷设时,可沿墙壁、电杆、围墙、围栅、脚手架、建 筑结构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线悬 空部位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5m(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 。 7.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 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 杂物。并在柜箱上明示与之相符的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编 号及公司标识等。柜箱下应设置混凝土或砖砌承台、进线套管保护。 8.开关柜或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 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 带电体明露。 9、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 5m,距离大于 5m 时应设 移动式开关箱,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 m,特殊情况下 不得超过 m。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4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 - - 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 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V。 、 一、氧、乙炔使用存放的要求为采用标准化气瓶托架的方 式对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进行上架管理;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 放距离不得小于 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m;气瓶与明火的 距离不得小于 m;气瓶应保持直立,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小推车 用于氧气、乙炔气瓶的安全移动、装卸;小推车应加设腰箍,以固定 气瓶,气瓶托架应有醒目的公司标识。 九、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小搅拌机作业一般规定: 1、 识。 2、 操作混凝土搅拌机时,必须严格按《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 进入现场所有小型施工机械及小搅拌机应有醒目的公司标 作规程》进行操作。 3、 4、 机宜设置操作房,并有效控制噪音及粉尘污染。 拌机操作房内应开设排水沟,并设二级沉淀池,污水应经 二级沉淀并经测试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 5、 6、 泥、黄砂的储存和使用应有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 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传 动部位防护齐全,进料斗钢丝绳应符合规定。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一般规定 1.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各种机具都 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应随机挂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 - 2. 机具的转动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3. 机具的各类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 构、联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 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 5.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 6.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7. 电动工具及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和调整,检修或调整时应切断电源。 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它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风动机具。 十、周边、临边的要求为: : 1. 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 于 mm 时,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或安全网。 2.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 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及其它构筑的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栏杆。 4. 井架、 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 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5.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高度分别为 mm 和 mm。并每隔 2m 设一根立杆。 6.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 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 7.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 - - 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 最多间隔 m 设一道安全平网或竹笆。 9. 当临边的外侧面为人流行经的场所时, 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 外,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网。 十一、孔洞围护及孔洞盖板的要求为: 1. 施工现场所有沟道、孔洞等均应铺设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 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 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 板。 3. 沟道盖板铺设应与地面平齐。 4. 现场设置的临时沟道盖板严禁挪做它用。 5. 孔洞防护要求:边长或直径在 mm 以下的洞口,应用盖板 固定防护并用红、白油漆刷上明显的标色;~mm 的洞口, 必须采用大于 6mm 厚度的花铁板四边及中间加角铁筋固定, 并用红、 白油漆涂刷上明显色标。mm 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高度分别为 0.6m、 1.2m 护栏二道和 mm 高的挡脚板, 洞口下方设小眼安全网。 3. 结构平面埋件用统一红色标识, 外露螺栓及短期内不浇混凝土的 柱体钢筋等应采取措施统一规范。 3. 半成品、成品保护区域设红白栏杆围护,并悬挂相应的标识 牌。 - - 4 其它 4.1 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的要求为: 1. 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必须与施工区域严格分离,并用围档封 闭。 2. 围档必须完整无缺,达到安全防范;门头大门必须设有企业标 志。 3. 项目部办公区域应设停车场, 大门附近醒目位置树立三面旗帜 (国旗、厂旗及劳动保护旗) 。 4. 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道路和停车场应浇筑混凝土地坪,并应 有一定面积的绿化;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 办公、 生活区域必须设置厕所, 厕所须有专人管理, 每天冲洗, 无积垢,无垃圾,无臭味。 6. 办公、生活区域必须设置宣传栏,以及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布置 图。 7. 项目部若设有食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文明施 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办公、生活区域应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无垃圾,无施工材料和 机械。 4.2 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饮水点,饮水点的要求为:饮水箱颜色 为蓝色;应设置于施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点,并派专人及时清理。同 时施工现场应布置足够的现场休息亭。 4.3 施工现场设垃圾分类堆放点,并采取防流失、扬吹、渗透等 - - 措施。 4.4 施工现场设统一车辆存放处,场地应平整不积水,车辆存放 处用红白防护栏杆围护;宜搭设停放棚。 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年 3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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