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生活污水如何处理?
3.哪个有《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解释?谢谢
4.排水沟为及时清掏会产生哪些负面风险
5.工程项目策划书范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生产是企业头等大事,是保证本工程保质按期完成的重要工作内容。文明施工是解决工地脏、乱、差的关键,是保证完成各项生产指标,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材料,改变工地面貌,降低工程成本的有力措施。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推荐的范文,欢迎阅读。
篇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综合概况
工程名称:南津豪爵住宅小区***现名:南锦苑***2#、3#楼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城。
建设单位:重庆唐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质 监 站:重庆市合川区质监站。
设计单位: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
监理单位:重庆建新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土建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一次 *** 验合格,创重庆市优质结构工程和争创“巴渝杯”优质工程。
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设计概况
南津豪爵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交通便利小区地块呈一字形, 1、2、3栋建筑总面积.M2,它由1#楼/-1层;2#楼/-1层;3#楼/-1层组成,建筑总高度1#楼.4M,2#楼.2m,3#楼.7m,地下负一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普通初装修,属一类高层建筑。
***1***建筑设计概况:负一层为停车库,层高4.5m。一层为架空层,层高5.7m,二至三十一层为住宅,层高均为3.m。
***2***结构设计概况:本工程结构总层数为1#楼/-1层;2#楼/-1层;3#楼/-1层,框肢剪力墙结构。地震烈度按六度设防。
3、脚手架系统
该建筑采用双排钢管架作防护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在水平、竖向全封闭施工。水平方向上每隔一层满铺竹跳板或竹胶板,最下面铺密目安全网,以防止高空物件垂直坠落和垃圾灰尘的漫天散飞。梁柱结构采用扣件式脚手架,每层的“四口”及外围搭设防护围栏,通道口搭设水平防护架。***具体详脚手架及防护架搭设方案***。
二、安全施工措施
***一***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重大装置事故,火灾事故,尽可能的避免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用安全法规去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通过改变周边的环境形成良好的劳动条件,以预防为主,确保工作环境,满足生产需要,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劳动效率。
***二***安全管理措施
1、为有效的作到对工程专案中人、物、环境因素的安全控制,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切身利益,避免事故的发生,得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施工责任制度。附图见后。
2、专案部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如下***, 层层管理抓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
组长:专案经理---汤xx
付组长:专案技术负责人---赵xx
专案施工负责人---杜创 组员:专职安全员---张xx
施工员:周xx、苏xx
质 检 员---肖xx
班组长,现场保卫,后勤人员
模板工程--- 汤xx
钢筋工程---喻启荣 砼 工 程--- 汤文林 水电工程---唐华伟 资 料 员---李 勤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专案部负责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的实施与管理,确立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2***作业人员必须与其所在班组签定安全承包合同,作业班组必须与专案部签定安全责任合同书。以明确责任。
***3***本工程专案经理是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工程安全总负责。
***4***安全员: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负责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
***5***技术负责人:制定专案安全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监督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
***6***分项施工员:监督作业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纠正其违章行为。
***7***水电及机械装置管理人员:保证专案使用的各类机械装置的正常。
安全执行;保证用水、用电的安全;监督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违章操作情况;保护防火装置。设施的安全有效。
4、安全教育制度
专职安全员在专案经理的领导下,对进入工地的所有员工进行书面的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各个不同工种的工人要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认可。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按一定的程式进行系统的理论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训练,持证上岗。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接受教育人员要有签字记录。
5、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安全设施是按照工程技术措施配备的,当这些设施设定后,必须经公司质安处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挂牌使用,保证其效能,位置符合规定要求。
本工程对下列专案实行验收挂牌制度:
***1***防护外架及脚手架
***2***塔式起重机,搅拌机和卸料平台
***3***“四口”、“五临边”防护
***4***施工中为作业安全、机电安全、防火需要等专门配置的其他各种设施。
6、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分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定期的例行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施,对整个工地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全方位检查,结合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讲评;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由施工员组织,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的安全;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公司质安处或有关上级领导组织检查,通过检查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发现和解决隐患。
7、明确本工程安全事故防范重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并作显著的警示标志。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将“一标三规”和《安全施工管理手册》为依据,施工中严格执行,对照检查。“一标三规”内容如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2、整个施工现场采用完全封闭,只留3个对外的材料运输出***,1个人员出***,非工地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以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地的材料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避免早、中、晚的车流高峰期,以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坚持使用“安全三宝”,凡进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女士不得穿高跟鞋,不准穿长大衣和风衣,所有外架必须挂密目安全网封闭,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施工用电和机具装置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JGJ-规范要求,本施工现场配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性线和保护线分开,配电线路按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路采用绝缘铜线,单相线路的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绝缘不小于mm2,在同一横担架设的导线排列顺序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用电装置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所有机电装置要作好接零接地保护,传动部位要设安全防护罩。
动力与照明电箱分别设定,总配电箱靠近电源,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装置相对集中的地区,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牢固、端正。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大于0.6m,小于1.5m。导线下进下出,并设防水弯,所有配电箱门均配锁,防雨措施符合要求,专人负责。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装置有各自专用开关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在装置负荷的首端处设定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器,其符合GB—的要求,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2*** 塔吊安拆会同物资装置处及总工办研究切实可行的详尽安拆方案后方可装拆。
***3*** 确保正确操作施工机械装置和机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6、主体施工的安全措施
***1***各分项工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施工,严禁野蛮施工。
***2***挖孔桩施工时,桩孔周边搭设防护栏杆或用砖砌筑附圈。桩孔附壁用弧形沉井模合模浇筑C混凝土,防止土方坍塌。桩孔内的土石采用手摇葫芦吊出,且吊土石时,桩口用挡板遮住一半,挖孔工人站在挡板的这边以防土石落下被打伤。对于桩深超过米以上的,用送风机向里面吹入空气,保证挖孔工人的氧气的充足。桩孔内用伏低压照明电,确保桩内桩外的人员能够看清一切情况。
***3***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作为防护架。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在水平、竖向全封闭施工。每隔一层满铺竹跳板,竹胶板封闭***具体详脚手架施工方案***。
***4*** 脚手架所用材质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把弯曲、压扁、拉伤、裂缝的零件用上去。外架剪刀撑搭设到位,横杆与立杆交接点合理,扣件牢固。立面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平面用竹跳和安全网水平封闭。外架搭设必须高于作业面1.8米,并搭设牢固,要考虑避雷接地装置,本工程按建筑物周边长度米内不少于一个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欧姆.
***5*** 楼梯及休息平台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防护;通道出***搭设5米长、3米宽的防护棚,棚顶满铺竹跳板、竹胶板、彩条布***具体详图***;阳台边和楼层临边设两道防护栏杆;每层楼四周边也同时架设两道防护栏杆,并间距刷红白油漆以作警示。
***6*** 模板的支撑体系必须进行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验算,并规定模板的装拆程式。模板、钢管等周转材料拆除后从楼层内运出,不得用塔吊横向拉出,应设定悬挑平台,使物料集中在平台上用塔吊垂直吊出。悬挑平台要经专门设计计算,两边至少不少于二道斜拉杆,底部要有斜撑托起。平台两边有不低于mm的档脚板,防止零星物件天女散花式的坠落。
***7*** 混凝土浇筑时搭设操作平台,杜绝工人在加固模板的支架上攀登和乱踩。
***8*** 结构施工支撑架搭设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转换层施工前由专案技术负责人进行专门设计计算,结构支撑脚手架报公司总公办稽核批准,再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9*** 在已完的楼面或吊料平台上堆码原材料务必 *** ,随时检查,严禁超重。
****** 坚持劳动保护及医药用品的必备和正确使用,机械操作不准戴帆布手套,高空作业必须穿软底鞋,焊工必须戴防护面罩。
7、消防措施
***1*** 专案经理是工程的消防负责人,安全员应对木工房,材料库房,职工宿舍的灭火器经常检查,确保其未失效,并且在木工房、库房挂严禁吸菸的标牌。
***2*** 施工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畅通。
三、文明施工措施
***一*** 文明施工目标
认真贯彻城管规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执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创文明工地。
***二*** 文明施工措施
1、文明施工管理:建立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文明施工制度完善,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真正作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封闭施工:本工程实行围墙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围墙粉饰,且在围墙上书写醒目标语,宣传企业服务宗旨。
3、建立门卫制度:现场设有进出口大门,专职保卫人员守门,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现场职工凭胸卡出入。门口设定企业标志,门前三包落实。
4、现场图牌标语:工地主要出***设定“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标准牌,门前三包责任书,告市民书,管理人员相片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建筑透检视。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黑板报,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5、施工现场:工地的道路及出***用厚C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材料堆放场地用厚的C混凝土硬化。出***必须设定车辆冲洗设施及沉沙井、排水沟,场内平整干净,沟池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6、临时设施:施工作业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定,井然有序,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食堂要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宿舍内住宿人员名单上墙,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淋浴室安全卫生,冷热供应;厕所便槽贴瓷砖,有冲洗设施;设立专门的生活区垃圾站;按防暑要求设立茶水供应点。
7、材料堆放:施工现场中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割槽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标识标牌醒目整齐规范。
8、工完料清:施工当中的每道工序作到“落地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有计划地安排清运;材料及工具及时回收库房,维修,保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施工机械和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装置整洁,保养到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烟尘控制:不在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工地生活燃料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严禁建筑垃圾从建筑物高处倾倒和自上而下排放污水。
、环境控制:对建筑物周边的环境加以围护,绿化,美化施工现场。对一切进出工地的车辆严禁在行驶当中污染道路,影响市容。
、噪声控制:按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作到施工不扰民,夜间施工作到不超过点。
、治安控制: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工地员工的打架斗欧事件发生。
、现场每月组织一次文明施工大检查,分专业检查按标准全面进行检查,评定,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层层落实,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本工程临时设施、材料堆场及标识标牌、图牌标语等具体按照施工安全总平面布置图布置。
篇2
必须做好文明施工,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
一、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
2.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现场醒目之处设立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建立以专案经理为首的,完整的现场安全网路体系。
3.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施工员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对安全生产要作书面交底,要交措施交办法,做到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工作班组要过好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的方法,把安全事故苗子消灭的萌芽状态。
4.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以三不放过后的原则,一抓到底,并提出改进措施。
5.工人做到遵章守纪,凡是机、电方面的工作,非专职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机械和电气。
6.做好建筑工地上的十大安全工作。加强"六口"上的防护工作,避免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机电伤害。进入施工现场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悬空作业和危险地区要系好安全带,严禁赤脚,穿拖鞋和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7.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专责安全员要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工作,由材料部门统一购买合格产品并发放到人。
8.做好劳逸结合,使工人的休息时间得到保证。工人加班加点要有限度,不得过分延长工作时间。
9.做好防暑降温和雨季的安全工作。
.严禁工人共聚赌斗殴,严禁洒后进入现场操作。
.对不合格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经发现,随时更换。
.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退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防止主体结构完成后各层电梯井,管道预留井,天台、升降机、卸料平台等出***安全,用Φ[emailprotected]及Φ[emailprotected]钢筋焊接成安全门在各层处设定,并做好标记专人管理。
.在各层楼板面上电焊或电渣压力焊时,应自带灭火器及下班后检查各处有没有火种存在以保安全。
二、文明施工
1.加强文明施工,搞好工地卫生,保证工地整洁。
2.作业地点保持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清,保持环境卫生,避免浪费。
3.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做文明人,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 *** 的法律、法令。
4.做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重点控制砼的浇筑时间,杜绝工地夜间噪声拢民。
5.严禁浪费现象发生,严禁乱丢材料和工具。6.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无阻,保证材料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要畅通,场地整洁无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无建筑垃圾。
7.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每月进行一次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文明施工记录等资料由工地资料员整理后归档存查。
篇3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管理好坏是施工企业综合水平的体现,我公司尽力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加大公司对工地的管理力度,一定将平阳县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创为市“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 ,具体的计划措施如下:
1、夜间施工在两侧脚手架上设定红灯及警戒标志。
2、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好安全台帐,努力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大措施”“六大纪律”。
3、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4、重要部位和高空作业采取特别安全措施进行防范,杜绝事故。
5、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定,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6、施工人员进场设定“一图五牌”,配备专职安全员。
7、一切机电装置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切动力装置做好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配电箱总闸设在传达室边。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点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每天清扫一次,不准在木工棚内抽菸、点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的检查防火。
9、现场材料堆放要有序,模板拆除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
、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杆,各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工人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布置。
、施工现场的围墙用砖砌筑,高度2.5米,大门两侧设门台柱,大门配备门卫昼夜值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场内道路、宿舍、办公室地坪均用砼浇筑。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废水、淤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现场卫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不 扰 民 措 施
1、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2、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3、禁止在夜间点至早上7点、中午点至下午2点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若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该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4、在高考期间停止一切产生噪音的施工。
5、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
6、做好施工现场与居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7、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要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钢管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mm,壁厚3~3.5mm,无严重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2. 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线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3. 外脚手架立杆间距钢管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4.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5.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6. 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定剪刀撑,其宽度不得超过7根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度。高度在m以下的,必须设定正反斜支撑;
7.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
8.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N/㎡。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N/㎡;
9.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
. 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过程中出现扬尘、噪声、水污染等影响环境清晰的因素,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结合本专案部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环保措施:
1、现场内运输车辆可以大回圈,主路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其它堆放材料的部位满铺碎石硬化,设专职清理人员每天洒水四次***可根据天气情况***压灰降尘,进场的细颗粒物和易飞扬的材料及时进库保管,运输车辆出入现场必须用回圈水冲洗以保证现场附近环境不受影响。
2、为防止施工的噪声污染,现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规定,将噪声大的施工装置,电锯、电刨等全部进行封闭,作业时间安排在.以前,尽量减少工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影响,同时,做好当地居委会、单位和群众思想工作。每月做二次噪声测试。外脚手架外侧满挂隔音防护网,装卸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能任意抛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震捣工在施工中,要掌握好震捣棒的位置尽量减少与钢筋长时间接触。
3、现场设定施工和生活两个封闭垃圾站,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每天及时清运,保证现场环境清洁,现场内设专职清理人员,负责日常现场四周跟踪清理,随时洒水降尘。办公室、工人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污水设井,生活垃圾箱,要定时集中清运到生活垃圾站,食堂下水设定隔油池并定期清掏,油料库要保证每三天换一次沙子,上面遮盖塑料布,防止油料污染和渗透地面。
4、搅拌机设定降尘装置,前台设定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流入储水池准备二次利用。
5、施工现场、楼内施工材料码放整齐,设专人负责楼内清理,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出楼,禁止在楼记忆体放,严禁由建筑物外门、窗、洞口处向外投掷施工垃圾。
农村生活污水如何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法:
一、生活污水净化池技术
该技术采用多级自流工艺,适合分散处理生活污水,具有投资省、无运行费用、管理方便等特点。该技术不同于传统的沼气池技术,污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便以外的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进行沼气发酵,并向后流动经过厌氧滤器部分,附着于填料上生物膜重点细菌将污水进一步进行厌氧硝化,再溢流入后处理池。前处理1区和前处理2区都是经过改进的水压式沼气池,后处理区为三级折流式兼性池,与大气相通,上部装有泡沫过滤板拦截悬浮固体,以提高出水水质。
3.工艺参数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设计依据每天所处理的污水量,污水量按L/(人日)左右计算,其中冲洗厕所用水量按~L/(人日)计算,其他生活污水量为~L/(人日)。污水滞留期为2~3天,污泥清掏周期为天。
4.运行管理
合理设计、可靠施工、精心管理是确保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正常运行的三个主要环节。其中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a.设立生活污水净化池的地方,应实行专业化施工和承包管理,以保证正常运转;b.建立工程档案和管理记录;c.每年清掏污泥一次;d.每4~5年更新聚氨脂过滤泡沫板,每年更新软填料(半软填料可不更换);e.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窒息事故。
二、无动力多级厌氧复合生态处理系统
该技术适用于分散户厨房、洗衣、洗澡等低浓度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尤其适合有地势差异的分散户或2~5联户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该系统主要由2~3格厌氧池和1格比表面积较大的砂砾石、细土等为基质的复合生态床组成,其中各池之间靠管道连通,污水在池内停留的时间为5~7天。生活污水经过厌氧处理,生活污水中悬浮物可以沉淀,难降解有机污染物被厌氧微生物转化为小分子有机物。复合生态床表面可种植水生生物。
复合生态床除起到过滤作用外,有机物的床体还能够提高处理效果。
一是植物的生长改变生态床的流态,生长的植物根系和茎杆对水流的阻碍作用有利于均匀布水,延长水力停留时间;
二是植物的根系创造有利于各种微生物生长。
哪个有《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解释?谢谢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年7月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对城镇和乡村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务)、农业、林业、商务、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及铁路、电力、电信、供销社等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相关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建立职能化管理队伍。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保持传统风貌,营造宜居环境。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世界遗产地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国家园林城市、省人民政府命名的园林城市,其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
第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城乡环境文明卫生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有依法享受整洁优美文明城乡环境的权利和维护城乡环境卫生、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等行为,有权进行劝导、制止或者举报。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改善环卫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环卫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环卫人员作业。
第十二条 鼓励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责任区制度
第十四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
第十五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划分与管理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二)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由使用、作业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公路、铁路、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地铁及其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商铺等场所,由产权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及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区域,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七)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保税区和独立工矿区内的公共区域,由园区管理单位负责。
城镇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公共区域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
乡村的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公共区域由镇(乡)人民政府负责。
确定责任区时,范围和权属划分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有管辖权的城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第十六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应当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建立健全责任区综合治理相关制度;
(二)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责任区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三)配备、完善和维护环卫等相关设施;
(四)建立日常保洁队伍或者安排保洁人员,保证责任区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达到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责任区法定代表人或者产权所有人、经营者签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
责任书应当载明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公示责任区、责任人,设立公示栏、意见箱、联系电话等,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和投诉。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对责任区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督促责任人依法履行义务。
第三章 容貌秩序
第十九条 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各类附属设施应当规范设置。
城镇干线道路临街建(构)筑物的外墙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
第二十条 城镇给排水、电力、照明、电信、人防等公共设施的管线应当规范建设,定期维护,保持完好、整洁。架空线缆和杆架应当按照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利用城镇空间设置的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标识牌应当规范,合理布局,保持整洁、醒目和完好;门面匾额、街道里巷牌、门牌、楼房栋号应当按相关标准设置;使用或者标注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的应当符合规范。
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锻炼器械、报刊亭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确保使用安全。
城镇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上设置的各种井盖应当齐备、正位。井盖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定期进行巡查。井盖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及时维修更换。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广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公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容貌标准,体现历史文化传承和民族地域特色,注重风貌设计,提升单体建筑品位,塑造城市形象。
第二十二条 城镇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亭、棚)应当按照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区域规范停放,不得在城镇广场、人行道、绿地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
第二十四条 城镇园林绿地建设应当具有市容美化、防灾避险功能,应当定期维护,保持整洁美观,禁止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
城镇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应当规范设置,保持整洁、完好。
第二十五条 城乡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定期维护,出现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城乡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应当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
第二十六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放置整齐;施工中应当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禁止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第二十七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标牌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须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招牌、标牌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或者拆除;残缺破损的,及时修复。
禁止在城镇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
第二十八条 城乡水域水体应当保持清洁;水域堤岸应当绿化美化;桥梁、管道、闸门、亲水平台等附属设施应当整洁完好。
第二十九条 乡村风貌建设应当从实际出发,符合乡村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突出风土文化和地域特色,加强乡村道路和集贸市场建设,绿化美化农村庭院。提倡农户配建卫生厨房、厕所、农具堆放间、农产品晾晒场地和仓房,营造优美整洁、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第四章 环境卫生
第三十条 城乡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道路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并实施监督管理。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垃圾处理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 城乡环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城乡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的正常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三十二条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聚居点应当制定维护本区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对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置等作出约定。
第三十三条 责任区责任人应当履行责任书规定的义务,确保责任区环境卫生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机制,鼓励组建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公司,参与城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共厕所保洁、园林绿地维护、餐厨垃圾处理等作业。
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许可证,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和约定要求进行作业。
第三十五条 城镇住宅区的通道、园林绿地、休闲活动场地及水面、沟渠等应当保持清洁,生活垃圾应当定点收集,污水应当进入污水管网排放。
禁止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城镇居民经批准饲养宠物和信鸽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携带宠物出户,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宠物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第三十六条 集贸市场责任人应当加强市场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
城镇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餐饮、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应当配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点干净和卫生。
活禽、活畜宰杀点应当固定设置,配备完善的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施隔离屠宰。
第三十七条 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应当定时定点经营,保持摊位整洁,收市时应当将垃圾、污渍清理干净。临时饮食摊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污、污水和垃圾污染环境。
第三十八条 从事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城乡容貌管理的要求,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
第三十九条 城镇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
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危险废弃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分类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收集容器和垃圾消纳处置场。
第四十条 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村分类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可以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就地消纳处理。垃圾需要填埋的,填埋点由县级相关部门统一确定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餐厨垃圾处理应当逐步建立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制度。
从餐厨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有条件的城市应当推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回收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进垃圾回收利用。
第四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等发出超出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建筑施工、房屋室内装修应当限定时间,商业娱乐场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
非特种车辆不得安装警报器;特种车辆在无紧急任务情况下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四十五条 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随地便溺;
(二)从车辆内或者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
(三)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
(四)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在住宅区内从事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的经营活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七)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
单位和个人有上述行为的,有责任自行改正或者清除。
第五章 设施建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管理、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专业规划,指导和规范道路交通、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七条 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满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功能。重大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应当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重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第四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其设计方案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配套建设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因工程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九条 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人口密度、流量,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厕所。
城镇规划区内公共厕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设置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厕所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城乡污水管网已覆盖的区域,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规范接入地下污水管网。不得新建旱厕,对原有不符合城乡环境卫生标准的公共厕所,当地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计划,组织产权所有人逐步改造达标。
(二)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公共厕所应当配建沼气池、化粪池。沼气池、化粪池的设置应当便于清掏和运输。
第五十条 城镇应当统一建设地下污水管网,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实行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乡村应当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乡村,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沼气池和人工湿地建设,配套进行卫生厕所、厨房和畜禽圈舍改造。
第五十一条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设置应当合理布局,与需求相适应,方便投放、收集和运输,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妨碍道路交通。城镇街道两侧、繁华地区及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垃圾容器。
第五十二条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鼓励社会资金、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垃圾处理等项目设施的建设。
第五十三条 在城镇内应当设置车辆清洗站,选址应当避开交通拥挤路段和道路交叉口。
设置车辆清洗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市供水、排水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和正确使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禁止损毁、盗窃、占用;禁止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和内部结构。
第六章 考核监督
第五十五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考核体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
第五十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舆论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对新闻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五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及时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的行为。
第六十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文明、规范执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二)收缴罚款未出具专用收据;
(三)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
(四)辱骂、殴打当事人;
(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主体有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承担行政执法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行使相关执法权。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人不履行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饲养宠物和信鸽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摊点卫生管理规定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噪声管理规定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损毁、盗窃、占用相关设施设备,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车辆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或者违规倾倒的,责令清除改正;代为清除的,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容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种垃圾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从餐厨垃圾中回收的物质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拒绝、阻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侮辱、殴打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的公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年月1日起施行。
年8月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排水沟为及时清掏会产生哪些负面风险
排水沟是城市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地排除雨水和废水,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然而,如果排水沟不及时清淤,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风险,如下所述:
1. 水浸灾害:排水沟堵塞会导致雨水无法及时排出,从而引发水浸灾害。在暴雨天气中,排水沟堵塞会使雨水积聚在道路上,形成深水区,给行人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2. 污水倒灌:排水沟堵塞会导致污水倒灌,污水会倒灌到低洼地区,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3. 疾病传播:排水沟堵塞会导致污水滞留,滋生各种细菌和病毒,容易引发疾病传播,如霍乱、痢疾等。
4. 道路损坏:排水沟堵塞会导致雨水积聚在道路上,长期积水会侵蚀道路,导致道路损坏,增加城市维护成本。
5. 环境污染:排水沟堵塞会导致污水滞留,污染环境,影响城市的生态环境。
因此,及时清淤排水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负面风险的发生。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排水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排水沟的畅通,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
工程项目策划书范文
工程项目策划书范文(一)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小学新建综合楼化粪池工程,位于XX市XX路号XX小学内。根据现场情况选用型号为Z9-Q的化粪池,为砖砌无地下水无覆土顶面可过车的化粪池。总长为7.米,总宽度3.米,总高度(深度)为3.9米。分为三个池子,一个大池子容积为立方米,两个小池子,容积都为7.5立方米,总容量立方米。污水停留时间为小时,清掏周期为天,详国标图集S的Z9-Q。
二、 施工方案
(一)、施工前的准备
1. 测量放线
根据业主要求,将化粪池位置定在距新建综合楼1#楼梯间外墙5米,长边平行新建综合楼,具体位置详附图一。放出纵横轴线后,按化粪池标准图集进行化粪池的施工放线。
2. 设备、材料
设备: 1台斗容量0.8立方米的中型反铲挖掘机,JZC型搅拌机,振动棒。
材料:C钢筋混凝土底板、圈梁、盖板。MU级砖、M水泥砂浆砖砌体。
(二)、基坑排水措施
根据连廊基础施工的经验,化粪池基坑开挖可能存在大量地表水,按图纸要求应挖3.9米,1米以下就有大量地表水,若开挖,水深约有2.9米,影响化粪池施工。为了降水施工,采取以下措施。
1. 基坑开挖每边扩挖1米,即基坑长9.米,宽5.米,深3.9米。
2. 基坑开挖后,四周支模板浇筑3米高cm厚C混凝土做护壁墙,以减少地表水进入基坑的流量。随后做cm厚C混凝土垫层。
3. 在基坑东西两面各挖一个0.5米×0.5米×0.5米的集水坑,比基坑底深0.5米。集水坑底板及侧壁做cm厚C混凝土护壁墙。每个集水坑用一台DN潜水泵抽水,从开挖直到化粪池砌筑到距地面1米的位置。
(三)、施工
1. 基坑开挖,做混凝土护壁墙。用中型反铲挖掘机按照放线位置挖至设计深度,支模板3米高,浇筑3米高cm厚C混凝土做护壁墙。在基坑东西两面各挖一个0.5米×0.5米×0.5米的集水坑,比基坑底深0.5米,集水坑底板及侧壁做cm厚C混凝土护壁墙。每个集水坑用一台DN潜水泵抽水,从开挖直到化粪池砌筑到距地面1米的位置。
2. 整个基坑基底浇筑cm厚C混凝土垫层。从中间向东西两个方向放1%坡度,利于排水。
3.绑扎化粪池底板钢筋,支边模板,浇筑cm厚C混凝土底板。
4. 用MU级砖、M水泥砂浆砌砖,外墙厚mm,内墙厚mm。砌1米高浇筑钢筋混凝土圈梁一道,再砌1米高浇筑钢筋混凝土圈梁第二道。
5.砌筑砖墙,按图纸标高安装排水管,砌筑砖墙至化粪池顶圈梁的梁底处。
6.制作安装顶圈梁及顶板的模板,绑扎钢筋,浇筑顶部圈梁混凝土及mm厚C混凝土顶板。
7.安装化粪池盖板,浇筑cm厚C混凝土地面,与学校现有地面平齐。
8、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A、基坑的开挖深度应比设计的基底标高高0.2米,人工整平到设计标高,随后浇筑垫层混凝土。
B、水泵在施工中有专人看守,有水就抽,抽干就停机,以免烧坏水泵。
C、模板支撑统一采用钢管支撑。
D、化粪池的入口管标高必须低于新建综合楼的排水管的标高,化粪池的出口管标高必须高于现有校园污水井出口管的标高。
三、工期
化粪池从开挖到完成工期为天。
四、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过程,接受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公司工程部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合格产品坚决返工重做。
2.施工过程,坚持“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三检”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标准,凡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者,坚决返工重做。
3.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4.主轴线和分部轴线放线后,负责测量记录人员及时记录平面尺寸测量数据,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到项目经理,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5.浇筑砼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浇筑砼时必须由模板支设班组设专人看模,随时检查支撑是否变形、松动,并组织及时恢复。
6.对于直角扣件的紧固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要求班组质检员、安全员进行自检,配备力矩扳手,现场对扣件随机抽取5%扣件进行检查。
五、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 开工前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派专人指导安全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技术人员的指挥调度;
3. 施工过程中严禁一切闲谈及闲杂人员围观;
4.上班前和上班时间不准喝酒,施工人员进场工作时,应穿戴整齐合体的工作服、安全帽及手套,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六、文明施工措施
1. 工棚及机械用电线路的架设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并要求安全、整齐;
2. 做好基坑排水工作;
3. 水泥堆放要整齐并盖好蓬布;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音,尽量降低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5. 文明施工,礼貌待人,不与协作单位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发生任何争执;
6. 遵守建设方有关工地的安全、保卫制度;
7. 不许酗酒、斗殴,施工人员不得滋扰生事。
工程项目策划书范文(二)一、雨期施工总要求
编制雨季施工专项作业指导书,成立雨季施工指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岗位职责,确保雨季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及汛抢险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1、信息化科学管理
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注意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面性。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气温超过摄氏度时,停止室外作业,遇6级以上大风及暴风雨天气原则上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同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机具的电源。因工艺不能停止的作业,必须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相关作业。必须连续施工才能确保质量,不能停止时必须采取搭设防雨棚等措施,或在得到准确气象信息时提前安排停止作业。
二、几个重点分项的技术措施
1、做好现场排水
(1)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2)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应能满足应急情况下人机撤离条件。
(3)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车辆、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彩条布、油毡、沙袋、铁锹等材料,保证异常情况出现时紧急应对。
2、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及防触电
(1)防雨:桩机、起重机等大型机械停置在坚实可靠的较高地点,四周排水畅通,确保接地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必要时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遮盖;移动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2)防雷击:因施工现场附近存在其他较高或高耸建筑物,因此雷电对机械影响较小,但在雷雨前必须放平吊车把杆,尽最大程度减小机械高度,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
(3)防触电: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欧姆,电线电缆合理架空或埋设,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3、吊装作业特殊规定
(1)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确认安全状态良好后再进行工程吊装工作。
(2)雨天可能会影响起重机司机的视线,若司机没有在雨天进行吊装的经验,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
(3)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4)停止施工时,应将起重机吊钩落至地面,不得在吊钩上遗留吊索、构件等任何物体,以防止这些重物被风吹动导致事故发生,同时将桩机、起重机等设备拔杆高度尽量降至最低。
(5)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三、其他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及防雨棚、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2)注意被雨水冲淋材料的使用,要采取处理措施后才能使用,焊工特别注意不得使用湿性劳保手套。
(3)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雨季安全施工常识的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4)建立险情预警和险情报告制度。遇有中雨以上的雨天,必须安排专人日夜值班,监视重点地区和部位。遇有险情,立即向指挥小组报告。
(5)当汛期过后,需要复工时,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作业前专项安全检查,如施工机械、现场地平、临时用电、现场维护等,确认机械、环境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方可恢复作业。
(6)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好与业主、大方政府等相关单位的有效沟通联络,在雨季施工、防汛抢险工作中,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擅自行事,必须服从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要求和统一调度安排。
四、结束语:
桩基工程的雨季施工安全直接给企业人身、财产生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因此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积极应对雨季施工的各种危险状况,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工程项目策划书范文(三)一、钢管脚手架搭、拆前的准备
基础工程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就开始回填土,因考虑到室外四周土回填后要进行外脚手架的搭设。为了保证基础能够承受外架体的全部荷载,不使基础下沉,保证外架的安全,特制订以下施工方案:
1. 回填土前必须把基底内的积水淤泥和杂物等清除干净。
2. 检查回填土的质量,不能把带有腐蚀性的、带有杂草的土用于回填,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土。
3. 回填要先深后浅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能超过cm。
4. 在夯实的土层上铺设mm厚石子,后浇捣mm厚C混凝土捣实抹平。
5. 按规定做好排水沟,放好坡度,以利于流水畅通。
二、钢管脚手架的搭设
1. 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加设底座或基础,并作好地基的处理。本工程立杆直接撑在基础底板上或基坑底老土上,再加道木支座。基坑底老土面上铺设垫板必须平稳,不得悬空,安放底座时应拉线和拉尺,按规定间距尺寸摆放后加以固定。
2. 钢管脚手架搭设顺序为:摆放扫地杆(贴近地面的大横杆,高度为cm)→逐根树立立杆,随即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或扫地杆扣紧→安第一步大横杆(与各立杆扣紧)→安第一步小横杆→安第二步大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在装设两道墙杆后方可拆除)→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安连墙杆→安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
3. 立杆的设置必须等距对直,其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m。立杆的横向间距为1.0m,立杆距墙面为cm。小横杆垂直间距(即脚手架步距)为1.8m,底层步距不得大于2m,小横杆挑出里外立杆的长度分别不得小于cm和cm。脚手架外侧每隔9m必须设一道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控制在°—°间自上而下连续设置。
1. 脚手架的立杆和大横杆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cm。脚手架杆件的连接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脚手架扣件的扭力矩应控制在4.5~5kg/m间,每根顶撑和立杆的绑扎点不得少于3道。大横杆间应等距设置两根搁栅;底笆应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底笆与大横杆的绑扎点不得小于4个,每点均须用号铅丝双股扎牢(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封顶;里杆应低于檐口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m)。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必须有连接牢固的拉撑点,采用两根并联的号~号铅丝或其他强度相等的材料。拉撑点的水平间距不得大于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3.6m,拉结处的小横杆与建筑间应加撑头与墙面抵紧。
2. 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cm高的挡脚板,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1.3m和0.9m。脚手架内立杆与墙面间每隔4步应设一道隔离笆。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必须有安全可靠的爬梯与坡道,爬梯与坡道应设于脚手架外侧。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应按规范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三、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 脚手架搭设标准: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拖牢,支撑挺直,通畅平坦,安全设施齐全、牢固。
2. 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3. 脚手架架设工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要求的条件,经培训考核,取得“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4.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严格的脚手架分阶段验收制度和专人维修保养制度,基础未经验收不得搭设脚手架,分阶段搭设的脚手架,实行分阶段验收,验收记录应存档。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的责任。
5. 架子工必须熟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 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脚手架一经搭设,其地基即不准随意开挖。
7. 脚手架每平方米的施工荷载:砌筑脚手架不超过kg,只允许在两步脚手架上同时堆物;粉刷脚手架不超过kg,只允许在三步脚手架上同时施工。脚手架上不准超载,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
8. 严禁在脚手架上接缆风绳和设置起重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置运料滑糟及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9. 脚手架的杆件、扣件、竹篾和拉墙铅丝等严禁随意拆除,违者从严论处。
四、脚手架的拆除
1. 脚手架拆除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加固,拆除时应设围栏,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抛掷。
2. 施工现场必须健全脚手架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每幢脚手架均应有专人负责监视保养,并做好例保记录,要健全脚手架的巡视值班制度,梅雨季节、台风暴雨期间要加强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