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北京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楼房改下水管道(楼房改下水管道怎么改)的问题,以下是北京俊星环保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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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可以私自改下水管道吗
住宅不可以私自改下水管道,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扩展资料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
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参考资料来源:
二、楼房私自改下水管道是否合法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HTML5视频 楼房私自改下水管道是不合法的。属于故意毁坏公共设施,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损失达不到5000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一户不能私自改动,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城市建筑建构或街道结构,妨害了相邻关系,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下水道如果发生损坏,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业主个人原因导致下水道损坏的,业主要承担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找人维修。业主自行维修的话,要注意不得对临近住户的居住环境造成破坏。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改下水道管道处理 注意事项有哪些?
每家每户都有下水管道,它是用来帮助排放污水的,也可以帮助水源流入每家每户,由于美观原因,人们经常将下水管道埋在地里,在家中通常都是设定好的管道路线,如果房间的位置发生改变的话,就要把下水道管道进行修改,修改管道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容易,它有很多的注意事项,这都需要我们逐条了解,下面就为大家具体的说明一下改下水道管道有哪些注意事项。
改下水道管道注意事项
一、下水管道改造刷胶时,一定更要将接口处的渣土清理干净,并将管件的内圆和管道的外圆涂上胶水,这一工序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合理施工可能会导致下水管漏水。
二、整栋楼房的下水管道都必须安装排气口,并且要记得在最高处设计一个排气孔,否则到了夏天下水管道中的腐烂物会发酵,不仅臭气熏天,还会对健康产生不利。
三、安装下水管时必须掌握好坡度,一般进水口应高于出水口,坡度比没有严格要求但要注意下水管道安装之后不能抬高地面。
四、记得加防臭弯头,进行下水管改造时要事先与楼下住户协商,从楼下开始施工,否则会难以加防臭弯头。如果不加防臭弯头的话,臭味很容易通过管道进入室内。
五、下水管道不宜太长,否则会对排水产生不利,并且容易造成堵塞,一旦出了问题也难以维修。
六、下水管道改造完后要记得进行封口,以免在地板砖施工时将水泥弄到下水管,而水泥一旦凝固便很难清理,只能换下水管,麻烦就太大了。
七、下水管道改造完毕后必须进行灌水实验,确保不漏水后,将管道进行固定,吊顶上的管道应该使用吊卡进行固定,并且保证距离均匀,地面上的管道应该使用水泥或石膏埋住。
八、下水管改造完后还要记得做好防水处理,为管道增加一层保障。
九、转弯处应尽可能减少直角弯头,以减小排水的阻力,另外,千万不要使用小于90°的弯头,其排水阻力会更大。
改下水道管道极为麻烦,管道需要重新排,诸多的注意事项都要顾及到,一些细节的处理更是重中之重,由于下水道管道通常都在地下,修改管道可能还会对地面造成损坏,家中的地板也有会造到破坏。改下水道管道确实有诸多的不便,稍有不慎,还会造成管道漏水的情况,因此,大家在改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自己无法修改的,尽可能找专业人员来帮忙。
以上就是北京俊星环保对于楼房改下水管道(楼房改下水管道怎么改)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楼房改下水管道(楼房改下水管道怎么改)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