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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太务村化粪池清掏合同:化粪池清理承包合同

时间:2023-04-04

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纪太务村化粪池清掏合同:化粪池清理承包合同的问题,以下是俊星环保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纪太务村化粪池清掏合同:化粪池清理承包合同

纪太务村化粪池清掏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纪太务村居委会

乙方:XXX环保清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负责对甲方位于纪太务村的化粪池进行清掏服务。

1.2 本次清掏服务包括:清理化粪池内的污物,清洗化粪池内壁,检查化粪池的密封性能等。

1.3 本次清掏服务的时间、地点、服务内容及费用等,均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服务时间和地点

2.1 本次清掏服务的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前往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清掏服务。

2.2 清掏服务地点为甲方位于纪太务村的化粪池。

三、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

3.1 本次清掏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XXX元。

3.2 甲方应在清掏服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清掏服务费用。

3.3 若清掏服务过程中发现化粪池存在破损或需要更换部件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处理。

四、服务质量保证

4.1 乙方保证本次清掏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义务

5.1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客户资料等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

6.1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2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7.1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变更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清掏服务完成之日止。

8.2 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内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纪太务村居委会(盖章)

乙方:XXX环保清理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纪太务村化粪池清掏合同:化粪池清理承包合同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纪太务村化粪池清掏合同:化粪池清理承包合同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