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汽修厂环境污染培训内容
3.制造业工厂废油(润滑油、液压油)处理制度是什么
国家对废油处理的规定
是为了确保废油得到安全、环保和有效的处理,防止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废油的定义与分类
废油是指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不再适合原用途的油品。根据其来源和性质,废油可分为多种类型,如机械废油、车辆废油、船舶废油等。不同类型的废油具有不同的处理要求和方法。
二、废油处理的基本原则
国家对废油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减量化要求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减少废油的产生量;资源化要求将废油作为资源进行回收和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无害化则要求通过有效的处理手段,确保废油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废油处理的程序与要求
废油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产生废油的单位应建立废油管理制度,明确废油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其次,废油应分类收集,避免混合不同性质的废油。收集后的废油应储存在专用容器中,防止泄漏和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挥发等措施,确保废油的安全运输。最后,废油的处理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四、废油处理的监管与处罚
国家对废油处理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环保部门负责对废油处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于违法违规的废油处理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废油处理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综上所述:
国家对废油处理的规定旨在确保废油得到安全、环保和有效的处理。废油的处理必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基本原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同时,国家加强对废油处理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废矿物油(包括废油)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旨在规范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行为,减少环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汽修厂环境污染培训内容
汽修厂环境污染培训内容如下:1、汽修厂环境污染源
废油、废液:汽修厂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油、废液,如润滑油、柴油、冷却液等,这些废油、废液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废气:汽修厂在烤漆、焊接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如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噪音:汽修厂在进行机械维修时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如果噪音超过一定标准,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2、环境污染的危害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废气、废油、噪音等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长期接触这些污染物会增加患上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疾病的风险。
对环境的影响:废气、废油等污染物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水体、土壤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生态平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环境污染会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导致经济和社会损失。
汽修厂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加强废弃物管理
分类收集:对汽修厂内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明确各类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如废油、废液、废气等。
建立废弃物台账: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规范处理流程:制定废弃物处理流程,确保废弃物在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采用环保设备和工艺
选用环保型设备:在汽修厂内采用环保型的维修设备和工艺,如使用水性漆代替传统油漆,减少废气的产生。优化烤漆房设计:优化烤漆房的设计,使烤漆过程中的废气能够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3、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
定期培训:定期对汽修厂的员工进行环保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环保法规和厂内环保制度的认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员工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环保制度和规定。
制造业工厂废油(润滑油、液压油)处理制度是什么
车间废油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废油的管理,杜绝乱排乱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1.车间废油的产生及注意事项
1.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油品管理全面负责。
1.2 废油的产生单位必须对产生的废油进行回收,所有废油必须集中回收于容器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将废油排入水沟、地面或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污水零排放的正常运行。
1.3 各单位认真做好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跑、冒、滴、漏,禁止物料、润滑油和动力用油泄漏。
1.4 废油产生单位应对产生的废油做好循环利用。
1.5 废油应贮存在火灾危险最低的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1.6 废油应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处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处置。
1.7 车间在油站取润滑油时禁止润滑油流到地面,在给设备回油时,要用专门的漏斗和油壶,禁止加油时润滑油流在设备或地面上。
1.8 各单位对领用或回收的润滑油和内燃机油做好台帐,由专人管理,并严格交接班。
2 车间废油的正确储存
2.1 润滑油.刹车油、内燃机油等其它种类油品存放于零配件仓库内.专门区域存放。
2.2 油品存放处,严禁吸烟,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等),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2.3 应定期进行油桶泄漏检测,确保废油不会因泄漏而流失。
2.4 当废油储存达到高限时要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出售,保证不能溢流。
3.油品的使用
3.1 维修车间根据实际需要领用油品,维修后多余的油品应回收。油桶,制冷剂罐,油漆罐等排放整齐,不许随处乱丢,特别是润滑油,机油,汽油。
3.2 更换发动机机油,波箱油,刹车油应先将旧油放出,放尽后再加新油。
3.3 放出的废机油用专门的盘子接,应小心防止滴落地面或溅出盘子,然后集中放入废油桶内。
3.4 汽油、柴油主要是用于清洗零部件的油类,维修人员应根据清洗零部件量,领取适量汽油,汽油应反复使用,直至不能使用,再放入废油桶内集中回收。
3.5 维修完工后应及时用碎布将地面的油污擦尽。
4 废油的收集
4.1 收集废油的过程中,应避免容器损坏,或者废物外溢或散落于收集区域附近。
4.2 收集,运输废油(或为了循环利用而经过分离的材料)所使用的设备的制造,操作和维护,应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废油管理人员和公众造成的健康和安全危险。
4.3 针对不同类型的废物,应在回收用的车辆上分别使用不同的放置区域。
4.4 车辆的设计应考虑到道路的等级,条件和容量,确保废油的安全,高效的收集和运输。
5 废油的处理规定
5.1 严禁露天焚烧废油。
5.2 循环利用过程中,应保证从事产品的工人绝对安全。
5.3 废油的预处理必须符合有关空气污染标准的要求,并且,严禁将废油用于燃烧功能。
5.4 油品包装物的废弃
5.4.1 机油桶、油漆罐、溶剂桶等等油品包装物废充时,应将桶内物质倒净,防止剩余油品造成污染。
5.4.2 油桶,油漆桶请放入指定的回收箱身体。
5.5 油口的放弃
5.5.1 清洗零件废汽油倒到指定收集废油桶。
5.5.2 修理保养过程中放出的废机油入指定的收集废油桶。
5.6 违反本规定的按环保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6 本制度归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废水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企业内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工程部门负责对污水排放和雨水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3.2 机电部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安环部负责日常废水监测。
3.3 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废水日常排放和处理工作,并进行排污申报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污水控制,按规定要求排放。
4 工作程序
4.1 各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满足要求,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满足污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部门应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鼓励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4.2 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如果排放的废水中含有腐蚀性强、剧毒、放射性物质或其它妨碍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污染物,则应对其进行分散处理,或通过适当的预处理后再排入废水处理设施。
4.3 各分厂自有场地应建有雨污分流管网,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场地,需限期进行改造。污水管网覆盖需满足污水%收集。
工程部部要编制废水处理控制分布图,包括排水沟或雨水、污水管网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的位置和污水总排放口的标识等。
4.4 生产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禁止采用国家规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禁止进口、使用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
4.5 机电部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因设备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处理的废水排放。并做好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等的清理记录。
4.6 各分厂必须配备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4.7 各公司污水处理站的操作和维护必须执行《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的要求。
从事清油作业执行《清油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防止污油水泄漏污染。
化学清洗废液需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或经过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4.8 各车间不得向水体排放生活废水,应通过废水处理装置处理、或者接入污水管网。
熔炼车间废水过滤后进行排放。
4.9 不得直接向水体排放化学试剂,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质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4. 各部门应将零部件清洗中产生的各种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学物质等废液用专用容器或污水池收集或储存,并采取防泄漏措施。零部件清洗产生的含油污水由专人收集送污水站处理,含有毒有害或化学物质等废液、锅炉清洗等废酸碱液由专人收集后委外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将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学物质废液随处倾倒或倒入下水管道。
4. 各部门内场产生的含油污水,应做好含油污水的接收、转运和处理工作,进入污油水处理站处理。污油水接收、转运过程中应加强防护,设专人现场看护,油污水转移、收集桶或装置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雨、防渗漏措施。转移、接收、处理均需有相关记录,确保数量一致性。
4. 在厂车辆(包括生产和生活)需加强管理,防止漏油,禁止随处冲刷车辆,各公司需设置统一的车辆修理、清洗场地,并对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4. 食堂的废水必须经隔油池作油水分离后再进行污水处理,隔油池应不定期的清掏。
4. 垃圾堆场产生尤其是危险废物临时堆场产生的渗滤废液的处理执行《固体废物堆场的管理规定》。
4. 洗涤剂、清洗液要采用无磷产品并经过过滤后进入污水管网,厕所要由专门的清洁工人进行处理,保持厕所的清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由有资质的单位不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确保化粪池、下水道畅通,无阻塞、满溢现象。
4. 基建施工单位产生的废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排放,由工程部门进行宣贯和监督。
4. 各分厂应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化验设备和自动监控系统对污水排放口水质进行自我监测,并按各地方规定周期请监测部门进行监测,获取《环境监测报告》。若发现污水排放有超标现象,及时查找原因,限期解决问题,确保达标排放。
4. 达不到污水排放标准中任何一项均属不符合。发生不符合时,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上报到安环部,同时安环部应定期检查运行控制记录,不合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4. 发生溢油或其他废水泄漏事件,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必要时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防止污染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5 附件:废水处理方式
序号 名称 废水来源 类别 处理方式 备注
1 办公、宿舍、洗浴洗涤用水 内场 生活废水 (经化粪池后)进入污水管网
2 食堂含油废水 内场 生活废水 经隔油池后进城市污水管网
3 初期雨水 内场 雨水 进入雨水管网
4 冲厕水 内场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 (经化粪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
5 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学物质的废液 化验室及内场 生活废水 指定点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
6 基建施工产生的生活废水 内场 生活废水 进入污水管网
7 烧结厂工业废水 车间 工业废水 污水处理站处理,过滤后,清洗道路及绿化
8 熔炼厂工业废水 车间 工业废水 污水处理站处理,过滤后,清洗道路及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