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入户门口漏水责任归谁(入户门口漏水责任归谁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入户前水管漏水判决书,水表到入户前水管漏水,谁的责任
- 进户水管漏水谁的责任
- 入户门外漏水谁负责
- 入户管道漏水,开发商、物业、业主谁来管?
- 入户水管漏水是物业还是业主的事
入户前水管漏水判决书,水表到入户前水管漏水,谁的责任
应由住户承担,表前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应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承担,表后供水设施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因此,表后入户前应由住户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一条规定:
新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其贸易结算水表及其之前的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发生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依据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条件的,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对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可将其设施统一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管理,之后发生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依据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扩展资料:
韩喜堂表示,目前一户一表的用户,供水管道的权责划分是以水表为分界点,水表前管道的产权归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承担这部分的日常管理维护,而水表后的管道包括地下管道(暗管)的产权归用户,所以由用户自行承担这部分的日常管理维护。
对于用户提出的“安装智能水表可以预警,避免漏水等异常情况造成的高额水费账单”的疑问,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二营销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州目前智能水表使用尚处于尝试阶段,技术上并不能达到异常用水预警提醒的程度。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表后暗管漏水造成3万天价水费
进户水管漏水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商品房出售,进户水管漏水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入户门外漏水谁负责
入户的水管无论是上水还是下水,只要在室外,都是属于公共管道,公共管道都是由物业负责的,我们可以寻找物业的帮助,要求维修。物业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公共的维修基金进行支付,帮助我们将入户的管道维修好。如果入户管是人为导致的,那么就需要针对于个人,谁弄坏的就该由谁进行维修,和物业也是没有关系的,在维修之前物业也会先确认是人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入户管道漏水,开发商、物业、业主谁来管?
关于入户管道漏水的最终责任划分问题,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找物业,有人说找开发商,有人说是业主自己的事。到底由谁来管呢?这要看入户管道漏水位置、漏水原因、管道保修期以及水表。不同情况的入户管道漏水,承担责任者也就不同。一、看入户管道漏水位置
入户管道漏水位置若在室外,如楼道里或楼梯外,均属于公共管道,物业需要承担责任,相关费用可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入户管道漏水位置若在室内,物业不需要负责,由业主负责。不过,我们可以请求物业提供服务,相关费用需由业主承担。
二、看入户管道漏水原因
如果入户水管漏水是人为损坏导致,那么谁弄坏的就找谁维修。
如果入户水管漏水是客观因素导致,则我们首先需查找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然后再根据原因划分责任。
三、看入户管道保修期
商品房保修期一般是两年,如果入户管道还在保修期内,则由开发商负责。
如果入户管道已不在保修期内,且非人为因素损坏,则由物业负责维修。
四、看水表
政府出台的《物权法》中给出明确规定,水表前管道漏水是由物业负责,水表后管道漏水是由业主自己负责。
入户水管漏水是物业还是业主的事
一、入户水管漏水是物业还是业主的事1、入户水管漏水是物业还是业主的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入户水管漏水,一般物业需要承担维修的责任;
(2)但是如果入户水管还在质保期限内,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承担维修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对外供水处罚是什么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1、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2、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入户门口漏水责任归谁(入户门口漏水责任归谁管)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入户门口漏水责任归谁(入户门口漏水责任归谁管)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