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老房子了刚买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楼上阳台漏水到楼下应该找谁解决?
- 楼房露台漏水是谁的责任
- 楼上阳台渗水到楼下谁负责
- 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 楼上露天阳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楼上阳台漏水到楼下应该找谁解决?
法律分析:1、找出渗水的原因
阳台渗水的时候,首先第一步要找出渗水的原因,找出渗水的原因之后,才可以确定由谁来负责。通常有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业主使用不当和装修不当三种原因,不同原因负责人也会不同。
2、开发商负责
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渗水在保修期之内,是房屋的开发商来负责的。如果阳台漏水并且是在保修期内,但是开发商不想要负责,那么可以自己找人进行维修。但是维修的费用可以总结下来,让物业报给开发商进行补偿。但是装修后的厨房、卫生间等地方,因为已经改变了形态,和交房时不同,就不是在维修范围里了。
3、造成渗水的人负责
如果是楼上的业主造成楼下阳台的渗水,那么就要由楼上的业主进行负责。要跟邻居搞好关系,主动承担责任,假如给其他的住户带来麻烦,那么就要立刻进行修复和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楼房露台漏水是谁的责任
一、露台漏水是谁的责任露台漏水是因为阳台本身存在着质量问题导致的话,那么阳台漏水就是开发商的责任;阳台漏水是因为业主自己使用不当或者是装修不当导致的话,那么阳台漏水就是业主自己的责任。
二、楼上发生漏水事故解决方法有哪些
1、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2、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综上所述对漏水这件事情物业所负有的责任就是维修,而业主应该在发现房屋漏水之后,抓紧时间告知物业公司,我们当初交的房屋维修基金就是为了应对这些不时之需。当然,关键是我们需要知道导致房屋漏水的原因,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很多时候有可能房屋质量本身就有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楼上阳台渗水到楼下谁负责
法律分析:楼上阳台渗水到楼下,首先应先查明该漏水情况是由谁造成。如果查明漏水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假若对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阳台漏水是因为业主本身的操作失误,或者是装修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而进形成的一种损坏结果,那么业主本人就需要承担主要的漏水责任。不仅需要对自家的阳台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因为阳台漏水,对楼下住户造成财产损失的话,也需要对楼下的损失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楼上露天阳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楼上住户担责,本问题属于房屋相邻关系主体之间的相邻权纠纷,楼上的住户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因自己的房屋给相邻关系他方权力造成损害的应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老房子了刚买来)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露台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老房子了刚买来)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