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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管道证办理(管道操作证在哪里办)

时间:2023-05-17

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大型管道证办理(管道操作证在哪里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型管道证办理(管道操作证在哪里办)

文章目录列表:

  • 管道安装资质怎么办理
  • 如何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怎么办理
  • 管道安装资质怎么办理
  • 管道安装资质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管道安装资质的办理需向当地的建设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的材料证书,工作人员审核通过领取资质证书。管道安装资质一般涉及压力管道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法律客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见本办法附件。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如何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没有这样的代理公司,很难跑下来。因为这个是比较专业的,代理公司不好掌握。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怎么办理

    安装资格审查程序包括:准备、申请、受理、约请评审、试安装、评审、批准和发证。
    第十五条 申请
    1.申请安装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六)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七)。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 下同]、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和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 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具有GB类、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如再申请 GA类、GCl级安装资格,应先将申请资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六条 受理
    1.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根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对同意受理的,应在日内发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八),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不同意受理的,也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成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凡属下列单位之一的,不予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1)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2)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3)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4)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的评审机构;
    (5)其他不符合《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的。
    3.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为个月。由于申请单位原因,未按期完成审查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评审
    1.申请单位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约请一个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进行评审。在开始评审工作前,评审机构应向受理机构备案。
    2.评审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
    条件初审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人,审查组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管理者代表、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条件初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意见,签发《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申请单位准备提交安装质量评审的压力管道安装工程。
    安装质量评审应在条件初审后进行,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由评审机构视具体情况,可分次进行,每次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 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安装质量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
    联审由评审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查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联审应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在联审时应对评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联审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日。
    对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各派1名代表参加。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派员参加。
    对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1名代表参加。
    3.联审结束时,联审审查组应出具联审报告。 联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小组审查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定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
    4.审查组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
    (1)具备条件
    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可评为具备条件。
    (2)基本具备条件
    基本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装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整改后能达到要求,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不具备条件
    对不符合(1)或(2)条件的单位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5.联审组评定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联审组评定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二年以内,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6.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以及整改确认报告等,形成综合材料,经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
    7.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
    第十八条 批准
    GA类、GCl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GB类、GC2、GC3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
    未被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发证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批推的申请单位,可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1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发给安装单位正本和副本各1份,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评审机构各1份副本存档。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写明所批淮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格级别和限制条件。
    3.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查、批推,获得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类、GCl级安装许可证时,应将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并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才可领取新证。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收到综合材料后,对审批合格的单位一般应在日内办理完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十)编号。
    看一看TSG D-《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在里面对人员、设备、需要提交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管道安装资质怎么办理

    管道安装资质办理流程包含:申请办理、审理、审查、准许和颁证。管道安装资质一般涉及到压力管道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办理流程:
    一、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办理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发证这五个程序。
    二、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或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申请。
    三、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对安装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四、受理后的安装单位,方可进行安装工程。
    五、安装单位认为按照许可规则已经具备现场鉴定评审条件,即可约请评审。 管道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1、不管是什么管道的安装,都需要找专业的人员,由专业的公司来服务。首先能够承包三级以上的工程,企业的注册资金要达到二级要求
    2、同时要配备相关数量的技工,其中级人员需具备二级要求。
    3、对于压力管道的施工单位,更是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有安装许可证,这是由当地的质量监督部门所发放的。同时建设部门、消防部门会要求企业有相关的资质等级。比如有的是建筑安装的资质或者市政工程的安装资质,这样才能够进行管道安装。
    4、同时,它所形成的业绩也需要达到二级资质的需求,才能够满足安装管道承接工程项目。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见本办法附件。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大型管道证办理(管道操作证在哪里办)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大型管道证办理(管道操作证在哪里办)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