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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油池下水道证办理(下水道隔油池做法下)

时间:2023-05-16

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隔油池下水道证办理(下水道隔油池做法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隔油池下水道证办理(下水道隔油池做法下)

文章目录列表:

  • 隔油池归哪个部门管
  • 污水排放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 企业排水证在哪里办理
  • 餐饮排水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证件。下图红圈什么意思!!!
  • 排污水证到哪个部门办理
  • 隔油池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隔油池归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法律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第六条 严格限制在无排水管网处兴办产生和排放污水的饮食服务企业。污水排入城市排污管网的饮食服务企业,应安装隔油池或采取其它处理措施,达到当地城市排污管网进水标准。其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污水直接排入周围水体的,应当经过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并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方可排放。

    污水排放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污水排放证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为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污水排放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办理污水排放证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企业排水证在哪里办理

    在当地环保局办理。

    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清单: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有关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产业类(工厂企业、宾馆、医院等)提供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流程图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纸;

    4、申报排水量的相关依据材料;(提供上水用水量申请材料依据或近3个月水费单)

    5、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6、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因建设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临时排放污水的,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由排水管理部门根据排水状况具体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排水户在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的,有效期届满时,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不再审查,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延期5年。

    第十二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许可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

    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将按照水量、水质检测制度检测的数据定期报排水管理部门。

    需要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

    在汛期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排水户应当服从排水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按照要求排放污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排水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证件。下图红圈什么意思!!!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五)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作业需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已修建预处理设施,且排水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第十三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和废渣、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等;

    (二)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三)擅自拆卸、移动和穿凿城镇排水设施;

    (四)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第十四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排污水证到哪个部门办理

    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排水户向所在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1.企事业单位填报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纸质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
    2.环保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3.企事业单位自行监管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4.环保部门采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证监督执法。
    材料清单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历史现状类)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5)总平面图和排水平面总图
    (6)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可承诺制)
    (7)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现场初审意见表
    (9)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注:非重点排污单位只需提供1、2、3、4、5、6、7、8等八项。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建筑施工期间、临时)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现场初审意见表
    (3)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可承诺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施工期间排水方案(含工程的概况、施工期间现场排水平面图(标明检测井位置、外排管径、标高、与市政排水管网接口位置、排水流向,包括±0.以上排水总平面图、±0.以下排水总平面图、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及收集沟等详图)等资料)
    (8)总平面图(规划部门盖章)
    (9)现状地形图(盖设计院现状地形图审核专用章)
    ()既有污水设施(沉淀池、化粪池等)现状影像资料
    发证要求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隔油池下水道证办理(下水道隔油池做法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隔油池下水道证办理(下水道隔油池做法下)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