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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下水道反水归不归物业管

时间:2023-05-15

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一楼下水道反水归不归物业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楼下水道反水归不归物业管

文章目录列表:

  • 一楼下水道反水谁负责
  • 下水道反水是物业的责任吗
  • 一楼反水物业有责任吗
  • 一楼下水道反水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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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下水道容易出现反水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买1楼的原因。如果出现了反水,应该找谁?1楼下水道,有味道又该如何治理?
    一、1楼下水道反水由谁负责
    1、如果住在1楼,下水管道出现了反水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室外的主管道出现堵塞导致的原因。因为主管道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就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维修和管理的责任,而对于业主家里所带来的损失也应该承担。
    2、如果是因为自家或者其他邻居擅自改装下水管道,导致1楼受灾,反水的问题出现,应该由本人或者其他业主负主要的责任。
    二、下水道出现反水的原因
    1、1楼的下水道容易出现反水,与很多问题有直接的联系。比如管道出现了堵塞的现象,这时候就会导致反水的问题加重,尤其在下雨的季节,可能就避免不了了。
    2、与管道的材质也有很大关系,有一些小区的下水管道采取的是铸铁管,容易生锈,所以就会导致里面的污垢滋生,渐渐地就会影响到管道内径不断缩小,最后就会被堵塞,从而会导致1楼的下水道出现反水。
    3、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高层住宅当中,下水道排水的时候会由上往下,先进入到排水管,然后再进入到横管,最后再进入井道。但是如果发生了水流拥堵的现象,这时候就会不能及时排水,从而就会导致1楼出现反水。
    三、1楼下水道反水怎么办
    如果出现了反水的问题,基本上就代表着自家的排水管道已经出现了堵塞,所以我们要尽快进行疏通。可以用疏通机疏通管道,如果管道堵塞现象比较严重,最好请专业的工人上门来维修处理。有必要,更换水管最好选择耐腐蚀性比较好、抗压力比较好的水管。
    小编总结:如果你家住在1楼,下雨季节一定要注意及时疏通管道,平时也要注意,不要随意更改管道。如果发生了问题,可以找物业公司来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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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水道反水是物业的责任吗

    法律分析:物业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1、物业服务合同内有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果户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3、如果确实是楼下其他用户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楼下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楼反水物业有责任吗

    1、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由自己来承担;
    2、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自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本人、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
    3、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
    物业公司是负责公共管网的维护工作,但反水、堵塞等结果是无法预见的, 一层厨房下水道往上反水往往是因为使用人使用不当或是开发商设计不当、设计流量不足、设施老化造成的,从这一点讲,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但物业是责任帮助业主查找原因,协调处理的。
    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楼上业主有些人的素质不高,乱将杂物从下水道冲出,时间一久,杂物堆积,造成下水堵塞,下水无路可出,便找出路,最近的出路就是一楼了;另外,设计上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水的畅通。
    首先要明确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则物业有责任。物业负有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以及侵权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维修,并且针对造成房屋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一楼下水道反水归不归物业管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一楼下水道反水归不归物业管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