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民法典关于下水道返水(民法典关于下水道返水的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房子下水道反水我能要求赔偿吗
- 高层下水管堵塞反水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 楼上下水反水把楼下淹了谁负责
- 下水道反水把家里淹了 应该谁负责
- 楼上正常用水楼下反水适用民法典哪一条
房子下水道反水我能要求赔偿吗
法律分析:房子下水道反水可以要求赔偿。住宅楼的下水管道一般分为主管道和支管道,主管道是贯穿整个楼栋,是所有业主排放的废水都要流经的排水管道,为业主共有共用部分,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下水支管道是连接下水主管道与房屋内排水口的排水管道,为业主专有专用部分,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该案中,经过现场勘查确认堵塞点位于共有部位的下水主管道,故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依据张先生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对下水主管道负有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并保持相关管道畅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高层下水管堵塞反水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法律分析:高层下水管堵塞反水造成的损失谁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
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
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楼上下水反水把楼下淹了谁负责
侵权人下水道反水把家里淹了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下水道反水把家里淹了 应该谁负责
下水道反水如果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楼上正常用水楼下反水适用民法典哪一条
这可适用以下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民法典关于下水道返水(民法典关于下水道返水的规定)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民法典关于下水道返水(民法典关于下水道返水的规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