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清掏化粪池合同:北京清掏化粪池的公司的问题,以下是俊星环保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清掏化粪池合同
甲方(委托方):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XXX清洁服务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就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小区的化粪池清掏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清掏方式及费用
本次清掏工作采用机械清掏方式,清掏费用为人民币XX元/次。
若化粪池内含有异常物品,例如石子、玻璃、塑料等,需额外收取清理费用。
清掏费用包括人工、机械使用费用,不包括运输费用。
二、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对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清掏。
清掏完毕后,乙方应对现场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保证清洗、消毒处理后化粪池内无异味。
乙方应在清掏完毕后,将化粪池内的污泥运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理。
三、服务期限
本次清掏服务的期限为一次。
服务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服务时间为每天XX时至XX时。
四、服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清掏过程中不损坏化粪池及其连接设施。
乙方应保证清掏完毕后化粪池内无异味。
乙方应保证清掏过程中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清掏任务,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在清掏过程中损坏化粪池及其连接设施,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乙方未按照规定处理清掏后的污泥,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六、解决争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清掏服务,应另行签订合同。
甲方(委托方):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盖章)
乙方(承包方):XXX清洁服务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清掏化粪池合同:北京清掏化粪池的公司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卢沟桥乡菜户营西街清掏化粪池合同:北京清掏化粪池的公司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