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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排污怎么处理

时间:2024-10-31 12:30:15 作者:食堂排污怎么处理 点击:

1.饭店隔油池怎么做
2.年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范本(2篇)
3.想问下食堂安装隔油池的作用啊!
4.禁止餐厨垃圾喂牲畜之后饭店有什么好的处理餐厨垃圾的方式吗?交给环卫公司处理太贵了。
5.餐饮含油污水排放相关法规条例有哪些?
6.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饭店隔油池怎么做

       所谓隔油池,就是将食堂排放废水中的油脂、杂物和水分离开的专用池。 一般分三个池子,第一个隔杂物,第二个分离油脂,第三个池子为不含杂物和油脂的废水,可以排入排污管道。 分离开的杂物和油脂要每天清淘。

       隔油池一般都是三级的,第一级就是隔扎,第二级就是隔油的.厨房大隔油池就要相应做大一些,一般做**,记得隔油池一般都是三级的,第一级就是隔扎,第二级就是隔油的.厨房大隔油池就要相应做大一些,一般做**。

       隔油池设计一般为平流式设计,设计长宽比最小为4:1,一般分为2-4格,每格长度不超过6米,设计水深不超过2米。隔油池应配套刮油机或吸油管,及时清除表面漂浮累积的油污。

扩展资料:

       隔油池 :

       利用废水中悬浮物和水的比重不同而达到分离的目的。隔油池的构造多采用平流式,含油废水通过配水槽进入平面为矩形的隔油池,沿水平方向缓慢流动,在流动中油品上浮水面,由集油管或设置在池面的刮油机推送到集油管中流入脱水罐。

       在隔油池中沉淀下来的重油及其他杂质,积聚到池底污泥斗中,通过排泥管进入污泥管中。经过隔油处理的废水则溢流入排水渠排出池外,进行后续处理,以去除乳化油及其他污染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隔油池

年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范本(2篇)

        年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范本(2篇)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生态宜居品牌,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x年全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办发〔x〕号)要求,结合我市x年蓝天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监督,努力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及分工

        (一)工作目标

        银川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重点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继续推广环保无烟烧烤炉的基础上,逐步对熏、炸、烤制类餐饮场所及露天摊点推行清洁能源改造,确保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投诉下降,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分工

        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的环境监管,并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环境问题的经营场所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本次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对各辖区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建成区内现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

        (二)整治内容

        1.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改、扩建的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审批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的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2.现有餐饮服务场所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场所,要求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办的,依法进行处罚。

        (2)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场所,要求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进行处罚。

        (3)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正常使用的餐饮服务场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要求

        (一)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在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风机、水泵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声减震措施,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二)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主应当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建立清洁保养台账。

        (三)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餐饮服务场所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严禁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燃料(树木、板材、纸板、秸秆、锯末、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

        (四)其他要求。餐饮服务场所含油污水必须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分别单独收集,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处置处理。禁止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入下水道或随地倾倒,或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五、时间步骤

        (一)排查阶段(x年6月日-6月日)

        在x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成果和学习交流观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场所动态管理台帐,掌握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办理、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和运行等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年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定需要整治的企业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期限。

        (二)整治阶段(x年7月1日—月日)

        对x年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辖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加强限期整改对象日常监督,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验收阶段(x年月日—月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整治或验收不合格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停业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是着力解决城市建成区油烟扰民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建成区规范建设,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生态宜居品牌的有力支撑。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职责,周密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通力协作,联合执法。各辖区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要求,积极协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针对餐饮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从严查处,情节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决打好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攻坚战。

        (五)规范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应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进行监察记录和立案调查,于7月日前报送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和整治方案;7月日前报送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摸排情况统计表和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2);8-月每月日前报送整治进度表(附件3);月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将适时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2

        为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x年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油烟污染问题,根据《x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长环委发〔x〕4号)和《关于做好x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委办函〔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改善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油烟排放为总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查处整改一批,取缔关闭一批,引导规范一批”的原则,全面治理餐饮门店、老旧社区无烟道楼栋、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油烟污染问题,为市民营造街面整洁、空气清新、城乡更美、民生更爽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夜宵排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临时设摊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烟场所、影响观瞻的老旧楼栋,确保年内基本实现主城区餐饮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餐饮门店油烟污染

        1.有专用烟道的餐饮店: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要求,建立第三方运行维护制度。

        2.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餐饮店: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有条件增设专用烟道的,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增设专用烟道,同时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要求;对不能增设专用烟道的,属地人民政府予以依法关闭。

        (二)整治露天餐饮(烧烤)油烟污染

        1.全面取缔主城区除临时规范点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

        2.提升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管理维护标准,严格规范经营时间、经营场所范围,引导有条件的入室生产加工餐饮,对露天生产加工餐饮的全面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确保餐饮经营油烟达标排放。高新区、内五区各创建两条烧烤夜市无烟示范街(点)。

        (三)整治老旧楼栋油烟污染

        采取多种方式推进老旧社区居民家庭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按照“政府补贴为主、家庭负担为辅”的办法和住户自愿安装的原则加快油烟设施改造,有效改善老旧楼栋油烟污染问题。加快推进芙蓉区餐厨油烟净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四)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积极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加大散煤执法力度,防止死灰复燃,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餐饮(烧烤)场所的燃煤炉灶。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日前)

        召开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采取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日)

        1.各区组织对餐饮门店等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专用烟道设置、油烟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到位。

        2.结合实际制定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体方式、措施,确定第一批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项目和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试点的规范点。

        3.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取缔临时规范点外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油烟直排的违法行为。

        4.加强禁燃区燃煤禁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和藕煤生产作坊,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餐饮、烧烤的燃煤炉灶。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月日)

        1.9月日前完成第一批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试点工作;月日前完成第一批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工作;月日前全面推广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露天生产加工餐饮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

        2.加强巡查监管和拉网式整治。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集中整治期结束后仍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违法经营以及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要从重处罚;对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中不按要求入室生产加工餐饮、不按要求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的,由所在街道、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处罚直至取消设摊资格。

        3.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饮门店油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9月底出台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四)检查验收阶段(月日-月日)

        市城管局会同市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考核标准,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以推动品质长沙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迅速行动,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浓厚氛围。各区、街道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将对各区整治行动实行联合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各区整治工作情况,并按月进行考核评比,9月上旬将组织对各区8月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第一次考核评比。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职责分工

        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牵头开展全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市环委会规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想问下食堂安装隔油池的作用啊!

       所谓隔油池,就是将食堂排放废水中的油脂、杂物和水分离开的专用池。

       一般分三个池子,第一个隔杂物,第二个分离油脂,第三个池子为不含杂物和油脂的废水,可以排入排污管道。

       分离开的杂物和油脂要每天清淘,这也是为什么要建隔油池的原因。因为食堂的杂物(菜叶、米饭粒等)和油脂非常容易堵塞排污管道,尤其是油脂,容易附着在排污管道内壁,越基越厚,很难清理,冬天气温较低,油脂易凝固,阻塞管道的几率就更大。为了保障排污管道的正常使用,餐厅必须安装隔油池。

       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将,餐厅的废油脂应专门处理,如果没有隔油池,那么,排放出的油脂很可能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成为他们制作“地沟油”的来源。

禁止餐厨垃圾喂牲畜之后饭店有什么好的处理餐厨垃圾的方式吗?交给环卫公司处理太贵了。

       针对这个问题,一个“神器”应运而生——厨梓宝垃圾处理器。

       厨房洗碗池的下水道在使用一短时间以后,就会堆积许多菜叶和食物残渣,不但清理起来十分不方便,在夏天更会散发许多异味。现在,就有这样一种产品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些厨房垃圾,它就是——厨梓宝垃圾处理器。将它安装于家庭厨房洗菜盆的排水口处,可方便地将菜头菜尾、剩菜剩饭等厨房食物垃圾粉碎后排入下水道。

       这是一个时代,告别"旧"厨房的时代食物垃圾处理器,让您尽享美式品质厨房。

       那么垃圾处理器怎么样不仅环保,干净而且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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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效智能餐余垃圾处理设备,适合机关企业食堂、各大、中、小、学院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星级酒店、酒楼、美食城、监狱食堂、养老院、工厂单位食堂、以及生活小区。

       其实我觉得这个东西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垃圾只是被你粉碎扔到下水道了,并不是被处置掉了。这些进入下水道的垃圾会在水管壁堆积或者在地下管道形成垃圾山,堵塞管网,会造成排污管堵塞或下水道堵塞,减少管道使用寿命,增加开挖或者清理成本,最终还是会影响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活。

       就是这么丰富的垃圾大量进入下水道会造成环境污染,环境处理不了这么多的垃圾,同时这些垃圾会导致老鼠等小动物大量繁殖,防疫的风险增加。分类处置或者集中处置有专业的人员去管理和维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粉碎腔具有过滤作用,自动拦截食物固体颗粒;刀盘设有度回转的冲击头,没有利刃,安全、耐用、免维护。可方便地将菜头菜尾、剩菜剩饭等食物性厨房垃圾粉碎后排入下水道。粉碎后的颗粒直径小于4毫米,不会堵塞排水管和下水道。可轻松实现即时、方便、快捷的厨房清洁,避免食物垃圾因储存而滋生病菌、蚊虫和异味等,从而营造健康、清洁、美观的厨房环境。

餐饮含油污水排放相关法规条例有哪些?

       一.法规要求

       1.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三十二条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现有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停业。

       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5、餐饮项目:

       (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

       (2)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设立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

       (3) 炉灶必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也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

       (4) 必须设置收集处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的高度应高于周围米内的居民建筑;

       (5) 安装空调器、排风装置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空调器、排风装置不得设置在居民窗户附近,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两侧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须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当地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标准;

       (6) 废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周围无市政管网的,应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西城区第三产业的比例不断加大,餐饮业数量逐年增多,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油脂污水排放量的管理,使含油脂污水的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市场化,杜绝地沟油非法回收再用,防止市政管线堵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西城区市政管委与区环保局联合向驻区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治理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驻区餐饮业和单位食堂:1、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2、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对分离出的油污进行回收再利用;3、按通知要求,安排自查,及时进行整改。

       区市政管委、环保局将按有关法规要求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导致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西城区企业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系统,予以通告。

       3.在《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明确了餐饮业的环保要求,要求餐饮业经营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应委托污染治理专业运营单位维护运行;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和工作环境。

       草案同时提出,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本市餐饮业排污现状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各类生产型企业特别是污染企业相继搬离城区,第三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兴建了大量的宾馆、餐厅、游乐场所、大型购物中心及标准化菜市场等带餐饮的服务设施,这在繁荣社会经济、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拓宽就业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排放的含油废水、油烟、噪声等对周边局部环境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已逐渐成为城区除生活污染源以外的主要污染源,由其引发的污染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

       以长宁区为例,各类注册登记的餐馆家,其中外资经营的有家,超过个餐位的大餐馆有家,日排放餐饮废水.6万吨,超过了长宁区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总量。

       餐饮服务业的废水水量尽管不是很大,但其悬浮物(SS)、动植物油、CODcr等污染物浓度均较高,特别是悬浮物和动植物油会引起局部下水道容易堵塞,城市排水泵站负荷增加。根据环保法规规定,凡注册的餐饮业在开业之前都要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达标排放至城市排污管网。但由于一些项目受场地、投资资金、运转费用等限制,缺乏合适的隔油设施,并且运营过程中缺乏长效管理,因此处理效果非常差。

       调查中发现有的餐馆自营业以来就没有掀开过隔油池的盖子,没有真正起到隔油除油的效果。如长宁区仙霞路沿线有大小餐馆余家,年8月区环境监测站对其中家餐馆排放的餐饮废水进行了监测分析, 结果表明,按《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的三级排放标准对照统计,CODcr超标家,超标率达%;BOD5超标家,超标率达%;NH3-N超标4家,超标率达%;SS超标3家,超标率达%。其它区情况基本相当。

       目前大多数餐饮含油废水的治理方法是新建多仓式隔油设备。从油水分离的试验结果看,餐饮含油废水在静止的隔油设备中的停留时间越长,从水中分离浮油的效果越好,通常经过min的停留时间,除油效果一般达到%以上,如果再加上一些技术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除油效率。

       二、控制并降低餐饮业污油水排放的建议

       针对上海市餐饮含油废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含油废水的治理,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修订标准:建议修订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和

       《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针对目前几乎所有餐饮业都超标的情况,说明这样的标准值得商榷(对此上海市水务局也曾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其实餐饮含油废水超标最严重的是CODcr和BOD5,而这些指标通过排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处理起来根本不成问题,如果与工业废水混合处理,则有利于后续的生化处理。

       所以,建议放宽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中对餐饮业 CODcr和BOD5指标的要求,而对动植物油≤mg/L及SS≤mg/L标准坚决执行。

       2、建议加强行政监察: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环保及水务执法检查。认真核实餐饮含油废水高峰时的排水量,由此确定隔油设备的容积和大小,确保油污水在隔油设备中停留时间不得小于min,浮油去除率达到%以上;同时对超标排放废水的餐馆应强制征收超标排污费。

       3、建议进一步合理布局:城市发展过程中餐饮业应适当控制,新建餐饮业位置应相对集中,这样便于餐饮废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餐饮业要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着眼,留出适合发展餐饮业的空间和位置,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区内设置餐饮业。

       4、建议采用技术手段减排:对不同规模、不同位置的餐馆,可选择不同的餐饮含油废水处理技术。

       (1)每天餐饮含油废水排放量小于 m3的中小型餐馆(餐位数座以下),配置足够容量的多仓式隔油池,并辅以吸油毡或生物滤芯进一步处理,加强日常撇油和清理工作,力争做到餐饮废水达标排放。

       (2)每天餐饮含油废水排放量达到m3以上的成规模餐厅(餐位数达到座以上),可考虑先经过多仓式隔油设备隔油,然后再经过加药或生物处理,除去废水中大量的有机物和油脂,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

       (3)对于大规模的餐饮一条街或特大型餐厅,每天餐饮含油废水排放量达到m3以上的大规模餐馆(餐位数达到座以上)应新建集中式的废水处理站,将各家餐馆废水先初步隔油,然后收集到一起进行处理,确保含油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5、建议提高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及餐饮业者对餐饮含油废水危害性的认识。

       (1)通过行业协会和政府窗口部门对餐饮从业者进行辅导,确保所有餐饮业都配置相匹配的隔油设备,同时对维护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保证隔油设备得到正常维护,起到应有的效果。

       (2)在合适的时候可以引导人们重视家庭厨房的油水分离及废油收集工作,减少管道堵塞,并合理地回收资源,在油价节节攀升的今天,餐饮废油是生物柴油最好的原料。

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篇一: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加强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制订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城市环境的目标任务,以解决商住楼和网点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示范试点,逐步推开,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全市油烟整治工作采用两步走的方法,分两年完成。第一步:XX年底完成市区主要干道和居民集中居住区饮食业油烟污染试点整治工作;第二步:到XX年年底,全市饮食服务业炉灶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均安装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装置、隔油除渣装置或处理设施油烟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扰民。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

        全市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双创”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城市各区及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油烟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名单附后)。并接受市“双创”办指导、监督。

        2、以城区为单位,成立油烟整治专班。从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抽调部分执法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油烟污染进行整治,具体抽调人员及安排由各城区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检查督办。市创建办牵头负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办检查。

五、整治任务及其职责

        饮食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督办,共同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对城市各区开展的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全市油烟治理设施验收达标的监测和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对城区新开办的餐饮业,必须凭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市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较大且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户,要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四)市卫生局结合自身职责,协调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发证户,负责进行取缔。

        (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全市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点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六)市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拒不接受整治的单位及个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城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实施辖区油烟的整治工作,同时,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区环保局负责提交两年的整治计划和XX年具体的整治任务表,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六、实施步骤(XX年度)

        (一)准备阶段(XX年2月1日至3月日)。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根据方案要求,拟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各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得力。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日)

        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印发《关于加强**市油烟污染治理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明确有关事项。各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相关部门将相关的治理宣传资料分发到被治理单位及个体户,同时发放整改(取缔)告知书,明确整改(取缔)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XX年3月1日至4月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XX年5月1日至XX年月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XX年1月1日至5月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五)工商部门: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业单位查处或取缔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篇三: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白沙镇、珞璜镇的城市(城镇)建成区。

        (二)整治对象: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内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含食品加工单位,下同)。

二、整治要求和标准

        (一)整治要求:餐饮单位必须具备和完善专用烟道、油烟净化、油水分离、噪声治理、垃圾收运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二)整治标准:餐饮单位必须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合法经营。餐饮单位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其设备噪声不得超标扰民。餐饮单位含油废水做到油水分离达标排放,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XX年7月2日至7月日)。区环保局牵头召集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调查摸底(XX年7月日至7月日)。由各镇街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动员部署。(XX年7月日至7月日)由各镇街组织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四)全面整治(XX年8月1日至8月日)。各餐饮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五)检查验收(XX年9月1日至XX年9月日)。由区环保局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对餐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并视其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由副区长吴晓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副主任李仁华、区环保局局长关涛任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局、区餐饮商会和相关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凌泽华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承担。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职,力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为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置环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堂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含油水分离器、油烟分离器、油水隔离池等排水、排烟、排污设施中的油水混合物)。第四条 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

       倡导净菜上市和文明就餐,鼓励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鼓励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开发和设施建设。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列入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绩效目标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内容,对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市、区人民政府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给予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农业(畜牧)、环境保护、商务、旅游、教育、城乡建设、水务、公安、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 本市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参与制定有关标准和规范,推广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的技术和方法,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内容。第九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其征收的项目、标准按照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订本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规划,并纳入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向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同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二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取得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本辖区内经营性收集、运输的单位。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单位颁发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单位按照市政公共设施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分别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经营区域等内容。区城市管理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

       (二)餐厨废弃物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并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三)餐厨废弃物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

       (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怎样才能做到垃圾减量

       对于个人来讲,厨房安装一台食物垃圾处理器可以从源头减少垃圾的排放。据年美国环保部和卫生局基于《当局条法案》规定的联合调查表明,食物垃圾处理器对公共的排污系统不会造成影响,并且可以为每个城市的卫生局每年节省万美元于固体废弃物的运输费。之后,美国立法允许推广使用食物垃圾处理器。

       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处理食物垃圾的方式主要是采用食物垃圾处理器,它将食物垃圾粉碎成极小颗粒,并随自来水进入排水系统,再经过一定发酵作用后,就可作为肥料返回土壤,这既有利于食物垃圾无害化处理,又有利于资源再利用。

       对于食堂、酒店、宾馆、社区等可采用商用餐厨垃圾处理机。九次方商用餐厨垃圾处理机能够在源头上以最经济、最便捷、最环保的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和减量,减量率超过%, 并实现将餐厨垃圾中的水、油、餐厨垃圾进行分离,全程实现无害化处理。真正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九次方商用餐厨垃圾处理机体积小、操作便捷、处理成本低廉,可对普通的泔水及餐厨垃圾进行处理,运行过程实现自动化。适用于各种规模的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社区、宾馆、餐饮机构等餐厨垃圾集中的场所,不通过集中回收及时地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该机器技术含量高、运作稳定性强。可根本性改变国内餐饮机构多而不易管理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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