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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排污管道及排污井质保期是_改造排污管道及排污井质保期是多久

时间:2024-10-29 12:30:10 作者:改造排污管道及排污井质保期是_改造排污管道及排污井质保期是多久 点击:

1.私人家的雨污水可以接到师证吗直接接市政
2.卫生间排污管漏水维修属于谁
3.排污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监理?
4.排水管和排污管区别是什么 卫生间排污管安装方法怎么样
5.排污管道堵塞反水责任谁承担

私人家的雨污水可以接到师证吗直接接市政

       第一条 (立规目的、依据)为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内涝灾害,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释义)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用于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起调蓄等功能的湖泊、河道和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自用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本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农业生产排水、工业废水处理和水利排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部门职责)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称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排水管理专门机构进行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区)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职能。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排水遵循原则)排水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控制污染的原则。新建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应当与供水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第六条(排水设施信息化平台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排水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建立管理评估决策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排水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合理共享。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 (排水规划编制)惠城区(横沥镇、芦洲镇除外)排水规划由市排水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及惠城区政府统一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县(区)及惠城区横沥镇、芦洲镇排水规划由所属县(区)排水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排水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原批准程序报请批准。

        第八条 (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原则)建设和改造排水设施应当符合排水规划和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公园、水系,应当分类推进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当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同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方案。

        第九条(风险评估制度)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对城中村、广场、立交桥下、隧道、涵洞、低洼地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第十条 (排水设施建设、改造要求)新建项目应当实行雨污分流;改建、扩建的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实行雨污分流。

        已建成的实行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当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区域,禁止单位或者个人混接污水管与雨水管。

        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露台)排水应当接入污水收集管道,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污水设施建设)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建设单位应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等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建设单位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自建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不得擅自设置排污口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到江河、湖泊。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计入建筑安装成本。

        第十二条 (排水设施建设及前期工作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使用。

        在城镇排水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及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就建设项目的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排水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排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及归档备案)公共排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所在地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排水管理专门机构参加。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区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对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

        第十四条 (排水设施验收合格标准)公共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二)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图纸施工;

        (三)排水管道按照雨水与污水分流建设;

        (四)符合排水防涝的规定;

        (五)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维护运营单位的养护、维修责任)公共排水设施由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维护运营单位负责公共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自用排水设施由设施的所有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排水设施的所有人应当与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排水设施的拆除、改动、迁移)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建、移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排水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第十七条 (接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接受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排水管理专门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或排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排水主管部门或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通知供水企业向其限制供水。

        第十八条(排水户申领排水许可要求)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应当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排水许可证),经排水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排水。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申领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第十九条 (排水户分类)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重点排水户是指排放污水可能对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水户,包括:

        (一)月用水量立方米以上的医疗单位;

        (二)月用水量立方米以上的酒店、食堂等餐饮企业;

        (三)排放污水会腐蚀排水管道、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化学、生物等实验室;

        (四)养殖场、屠宰场和食品加工企业;

        (五)垃圾处理场(站);

        (六)洗车业、汽车维修业和农贸市场;

        (七)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皮革加工、机械加工、制药等企业;

        (八)其他月用水量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排水户;

        (九)其他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水户。

        上述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排水户为一般排水户。

        第二十条 (申领排水许可证所需资料)排水户提出排水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提交:排水户法人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排水工程合格书面告知承诺书;既有项目应当提供排水户法人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保证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五)排水户法人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排水水质合格、排水量书面承诺书;

        (六)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酸碱值、化学需氧量进行检测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有关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从事活动涉及改变使用场所规划使用性质的,排水主管部门应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公共排水管网覆盖地区,各类施工作业应当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水,建设单位申请施工排水许可,应当提供本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材料。

        第二十一条 (专用检测井要求)排水专用检测井包括雨水检测井和污水检测井。

        排水户应当在自用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的连接点前分别设置雨水检测井和污水检测井,并安装水质检测井标识牌。

        第二十二条(预处理设施)下列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

        (一)食堂、餐厅,肉类、食品加工类等排水含有食用油,或者排水含有汽油、煤油、柴油及其它工业用油的,应当设置隔油池;

        (二)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等应当在污水检测井之前设置格栅井;

        (三)洗车业、汽车维修业等应在室内营业,在污水检测井之前设置三级沉淀池;

        (四)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毛发收集井;

        (五)有毒有害排污类的排水户,应当采用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

        第二十三条(检测井和预处理设施用地要求)排水专用检测井和预处理设施应当设置在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并且便于清疏、维护的位置,不得占用公共设施用地。

        第二十四条 (排水许可证核发)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为5年的排水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排水许可证内容)排水主管部门向排水户核发的排水许可证,应当记载排水户名称、排水的水质、水量等情况以及有效期限等。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记载的内容排水。

        第二十六条 (排水许可证的变更、延续)需要变更排水户名称或者排水的水质、水量等内容的,排水户应当提前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需要延续排水许可证有效期的,排水户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申请。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第二十七条 (对排水监督检查主体的要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委托的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每年对重点排水户抽样检测不少于1次,对一般排水户采取抽样检测方式。检测费用列入排水主管部门预算。

        水质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氨氮等。

        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监测档案应当包括排水户基本信息、排水设施接驳材料、排水水质、水量监测结果、排水许可证等内容。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单位处理后,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禁止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废水、污水;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

        第二十九条 (污水处理单位责任)城镇污水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因进行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污水处理单位应当在个工作日前报告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此类活动。

        污水处理单位应当在指定位置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定期向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水水质、水量、污泥处置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及运行成本等资料。

        污水处理单位在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水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污水处理可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排水主管部门经政府授权后可依法确定特许经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三十条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的确定)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责任由设施的所有人或者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确定的维护运营单位承担。

        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划分以接驳井为界。

        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名单及其养护维修责任范围和****。

        第三十一条 (养护维修的标准)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协议的要求,进行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排水设施的巡查制度,指导监督维护运营单位的养护维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 (维护运营单位责任)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发现井盖和雨水篦缺失、损坏或者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在6小时内修补恢复。

        在排水设施进行维修、疏通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临时排水设施)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作业需要中断排水设施运行的,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临时排水措施,保证正常排水。

        第三十四条 (突发排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排水设施的所有人或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突发排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排水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五条 (安全事件或突发事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致使含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的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危害,同时报告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排水设施保护方案)施工作业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提出排水设施保护方案,并与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协商后,报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可以要求施工作业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七条 (禁止性规定)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堵塞排水管道,妨碍他人排水的;

        (二)擅自占压、拆卸、填埋或者穿凿排水设施的;

        (三)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废渣、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弃物的;

        (四)向排水设施排放、倾倒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的;

        (五)损坏或者盗窃井盖、雨水篦子等排水设施的;

        (六)擅自启动闸门的;

        (七)向排水管道加压排水的;

        (八)擅自接驳、改造排水设施的;

        (九)向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倾倒生活污水的;

        (十)其他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排水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排水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审批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四)泄露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的技术或者商业秘密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未按规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未自建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或在雨、污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排水主管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排水主管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设施的,由排水主管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卫生间排污管漏水维修属于谁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致使卫生间排污管道漏水的原因,例如因为某个业主在装修时不小心将排污管道给打破了,因此导致了漏水的问题,那这样的情况被认定为人为因素是没有任何疑问的,然而谁将管道给损坏了,那就由谁来负责维修即可。

       其次就是在新房的阶段,是很有可能会因为管道的质量问题,或者是由于施工的问题导致排污管道出现漏水的隐患,比如连接的位置没有粘好,比如管道本身有破裂的痕迹,但是验收时没有检查出来等等。那么出现这种问题之后,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就是让物业来负责维修,物业自然会跟开发商进行沟通,这个其实是跟我们业主没有任何关系的。

       然后就是在居住到一定时间后形成的问题,比如小区在老化之后,管道必然也会随着年代的久远而产生质量上的变化,所以有可能会形成排污管漏水的问题,那么这样的情况大多也是由物业来负责维修的,但是在物业维修的时候形成的维修费用,大概率是从公共维修的基金当中来提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排污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监理?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乐成镇排污改造工程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排污总站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本工程于年9月日开工以来,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顺利完工,于年月7日竣工验收。借此竣工验收之际,我代表乐清市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向各位领导及专家对本工程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公司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作简单的汇报。

       一、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乐成镇1片区排污改造工程

       (二 )建设单位:乐成镇排污工程指挥部

       (三)设计单位:乐清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四)监理单位:乐清市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施工单位: 浙江天城建设有限公司

       (六)工程内容:本排污工程,包括银清小区、金凤小区及华兴小区污水排出口就近接至城市二级排污管道。该工程管道总长DN为.6米、DN为.5米、DN为.3米、检查井D共座、D共2座、D共4座、暗井共座。拆除路面为:.平方米、修复砼路面为:.平方米。

       其中银清小区,DN为.1米、DN为.3米、DN为.3米、检查井D共座、暗井共座。拆除路面为:平方米、修复砼路面为:平方米。

       金凤小区DN为.5米、DN为.7米、检查井D重型7座、轻型座、D轻型1座、D轻型2座、暗井共座。拆除路面为:.平方米、修复砼路面为:.平方米。

       DN为.6米、DN为.5米、DN为.3米、检查井D共个、D共2个、D共4个、暗井共个。拆除路面为:.平方米、修复砼路面为:.平方米。

       (七)计划工期:天

       (八)质量目标:合格

       二、1、 精细监理催化优质工程

       加强团结,互相尊重围绕一个“爱”字,突出一个“和”字,强化一个“忍”字,落实一个“亲”字,切实做到与业主沟通,同施工单位保持一致,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工作局面。实行“两个适应,三个加快”的举措,两个适应是:尽快适应以人为本的快速反应能力,尽快适应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全天候监理制度。三个加快:一是加快执行新的检查制度,紧贴施工密集点,工程重点,事故多发点,变静态监控为动态监控。二是加快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变专业单一的局面。三是加快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对质量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排除,避免“亡羊补牢”和“死后验尸”的局面,发挥“三千精神”即“千山万水”跑路;“千言万语”动嘴;“千方百计”创合格,保投资。保工期、保安全、重环保、建廉洁,排污工程建设起来,监理人员站起来。

       三、合同和信息管理

       1、 全面认真履行合同

       坚持“十六字”宗旨,正确认识岗位职责的重要性。施工监理既要独立性又要服从业主,还要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高监办建设成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机制。实施五项措施:一是超前服务,做好基础工作。二是灵活服务,在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灵活的为施工单位排忧解难。三是重点服务,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各项检测数据,是不容忽略的核心环节。四是特殊服务,持久的开展工作,抓亮点剖析总结经验。五是延伸服务时间,服从工作,工作服从质量,质量确保施工进度与安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顽强拼搏的实干精神,投入工作,酷暑严寒中,悬崖峭壁上,高桥深遂间,石棉瓦房里,处处留下监理人员的身影。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本本分分做事,扎扎实实工作,牢牢把握“四控两管一协调”这一主题。

       2、为排污工程跨越式发展当好“马前卒”

       当无品之官行无品之事,“责任重于泰山,质量高于生命”,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做工作,多帮忙,不添乱,切实做好监帮和传帮带。绝不允许为个人谋取任何私利,在工作和生活上要讲原则、讲分寸、慎交友,筑牢思想防线。把一个“公”字写进每一份文录表单图中:把一个“诚”字印在每一个监理的心头;把一个“廉”字深深地刻在走过的脚印上,使“严格监理、热情服务”撑起“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苍穹,抓好每一天,干好每一年,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件事,始终做到更谦虚、更严谨、更注意,牢牢把握务实这一作风。

       四、施工概况及对承包商的评价意见

       施工单位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施工范围广、技术含量高、制约因素多、施工难度大等情况下,科学管理、精心施工、不乱常规、不破章法、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以设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按程序施工、严格工艺流程、抓亮点促整体推进;排污建设向市场化、集约化、生态化、社会化持续发展;工程施工朝法制性、规范性、合同性、信息性深化提高。顺利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对监理人员指出的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力地保障了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控制及评价意见

       ①在施工过程中严防死守,全面质量管理,明确事前监控,事中监管和事后检验的内容,始终贯穿质量监理和监控技术,经济和法律在工程施工质量的统一体现。

       ②、测量监控。测量是工程监理中对几何尺寸控制检查的技术措施和手段,测量数据是各项工序或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主要依据,通过测量检查和复核,熟悉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加大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和频率,增强对工程项目的驾驭能力,尽量减少人为失误,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漏洞和隐患,为提高整体工程质量上台阶、上水平,提出合理的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精度。

       ③、工序转换监控。严格控制管理每一道工序的前期准备和完工验收,凡是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坚决返工,并处以重罚。不制造缺陷,不接受缺陷,不传递缺陷。为质量管理创造了必要条件。

       质量控制情况:

       1、 进场水泥经检测机构作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均符合国家标准。

       2、 砂、石、灰砂砖经检测均符合要求。

       3、 混凝土经检测抗压、抗折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4、 砂浆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5、 UPVC双壁波纹管出厂质量证明齐全、检验报告符合要求;

       6、 以上材料全部经监理见证

       评估结论

       1、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外观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各分部工程评估为合格工程。

       六、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

       (1)、熟悉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对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发表合理的建设性意见。

       (2)、施工过程中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发现滞后协助承包商找出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纠偏措施。

       (3)、检查最终进度偏差的情况、谨慎、客观、公正地区分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

       七、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把握大局、统一思想。一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前瞻性、通过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发展是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二是对工程统一认识,重点是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宁可速度慢一些。也要把事情做精、做细、做好。对实体性质量,要注意安全与耐久性,对功能性要求,要体现以人为本,使用方便的理念,在外观质量上,要与环境、生态、景观统一协调。三是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在工程问题上,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不达要求,不予计量,这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原则,决不含糊,宁做恶人,不做罪人。以重点工程监督为龙头,以规范施工为重点,思想上重视,管理上到位,技术上合理,措施上得力,才能使质量有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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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和排污管区别是什么 卫生间排污管安装方法怎么样

       卫生间在我们日常使用的时候大多是用来进行对身体排泄物进行排泄,对此小编认为需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卫生间排污管做法并让大家因此可以得以很好地进行对卫生间排污管的挑选,从而可以有长久使用寿命的卫生间排污管使用,但是很多朋友对于排水管和排污管都十分不清的,这样的话就要好好学习了。接下来,跟着小编的介绍,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吧。那么,排水管和排污管区别是什么

排水管和排污管区别

       1、一般室内把卫生间的排水称谓污水,洗脸间、洗衣机和厨房的排水称谓废水,因此无论污水或废水都统称谓排水。

       2、室外生活污水(废水)管道的排水称谓排污管;排放雨水的管道称谓雨水管;这2种排水都统称为:室外排水管道工程。

       3、污水(废水)排水管道系统与雨水排水管道系统是不能混流排放的。

       4、室外排污管道的工程量计算是按照室外污雨水排水工程施工图纸进行计算的。室内与室外管道的计算分界点是以室内排污管道伸出室外的第一个排污井。

卫生间排污管安装方法介绍

       1、在进行厕所排污管安装之前,一定要每根厕所排污管以及每个配件都挨个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看看厕所排污管是不死存在破损或是磨损等情况,尤其要关注厕所排污管有没有存在渗漏等问题。除此之外,检查配件的规格是不死符合厕所排污管的标准,在进行连接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正确的方法操作,连接好之后还需要采取相关的测试才行。

       2、关于厕所排污管的走向也是整个安装工程值得注意的问题。建议厕所排污管走顶是最安全的方案。因为如果厕所排污管走地下,如果出现各种漏水的情况,很难可以及时有效的发现。水管走顶这样的方法,即使水管出现漏水的情况,也可以及时发现,进而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案,让使用者的损失更小。

       3、厕所排污管安装好之后,一定要进行有效正确的测试。通常专业正规的厂家在进行厕所排污管安装工程之后,都会采取相关的增压测试。只有这个测试通过之后,才能正式启用厕所排污管的功能。

       以上便是对于排水管和排污管区别和卫生间排污管做法的介绍,在小编看来卫生间排污管做法是需要我们对卫生间排污管有一定的了解之后才能够做好的,正如生活中很多的事物一样,需要我们先有了解再去进行,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排水管和排污管都已经比较熟悉了,读者朋友应该多多了解的,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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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道堵塞反水责任谁承担

       管道堵塞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让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卫生间中的排污管道,一旦发生堵塞的情况处理就非常的麻烦,甚至有些堵塞后还会出现反水的情况。那么,排污管道堵塞反水责任谁承担呢下水管道安装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排污管道堵塞反水责任谁承担

       排污管道堵塞反水责任谁承担需根据情况来定,如果户主家排污管道堵塞反水是因为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而引起的,那么这个责任主要有物业来承担。但如果是楼下业主私自改装自家管道所引起的,那么这个责任则需楼下业主来承担。

       下水管道安装注意事项

       1、现在卫生间水管大部分都是从房顶走的,因为这种做法能有效的减少人为损坏的几率,并且它的冷热管接口及出口处都需要保持平行,一般是热管在左,冷管在右这样来设计的。在安装过程中,整个管道都必须尽量避开弯曲,尽可能远离电路,管卡的位置坡度等方面也需符合要求,以便于日后的使用和维护更简单。

       2、在安装热水管时,要注意区别热水器的进水口及出水口,要在它的进水口处接上总阀门,而出水口处则接通向卫生间的管道,安装好后先将阀门打开,看看是否会发生漏水的情况,最后在安装好水龙头以及花洒头即可。

       3、大部分人都知道卫生间是整个家庭中最阴暗、最易聚积湿气的区域,所以在通风上就必须特别注意,尽量在卫生间中设计一个窗户,若无法设计窗户,则需安装排气。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排污管道堵塞反水责任谁承担以及下水管道安装需要注意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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