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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民法典施行(海淀区民族大学抽化粪池用专业缔造经典)漫画/高岳 年1月1日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法治日报》记者梳理了从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北京市各级法院陆续宣判的一批不同民事情形下首例适用民法典的案件,以期通过法院判决,以案释法,更具象地了解民法典。 男子跌落粪池溺亡 土地权属明确责任 年3月,杨某之子李甲在等待其女友使用涉案厕所时,由于紧邻厕所入口处的化粪池水泥盖板断裂,致使李甲跌落化粪池而溺亡。 事发后,杨某先后起诉了海淀区多家单位,但经法院调查,该厕所及化粪池并不属于相关单位的管辖范围。根据调查结果,杨某得知涉案厕所及化粪池在北京某公司的土地权属范围内,遂将该公司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案涉厕所及化粪池作为构筑物,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因管理、维护缺陷而发生倒塌、塌陷致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公司虽否认系涉案厕所及化粪池的建设者、管理人和使用人,但结合调查情况,足以充分证实涉案厕所及化粪池位于被告土地权属界线范围之内。由于被告未能提交足以反驳的证据,且未能证实涉案厕所及化粪池存在其他建设者、管理者或明确具体使用者,在此情况下应予认定被告对其土地上的涉案厕所及化粪池行使所有者或管理者之职责。 由于被告不能充分证实其已尽到对涉案厕所及化粪池修缮、维护等管理义务,故法院认定其对李甲溺亡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李甲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生活污水管道修复
,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清理过滤渠管道
同时,事故发生时,李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改造集污池下水道
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亦应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据此,石景山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审判令被告赔偿杨某各项损失万余元。宣判后,以上是北京俊星环保公司提供的一些以案释法!民法典施行(海淀区民族大学抽化粪池用专业缔造经典),分享了这些知识,是希望能给正在为这些而烦恼的朋友们带来一些方便,让生活更加的美好,可以提前意识到以案释法!民法典施行(海淀区民族大学抽化粪池用专业缔造经典)做好准备工作能为你省去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