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道路地下管道(道路地下管道价值评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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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组织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避免管线损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施工,必须依照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下达的《上海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工程综合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计划》)进行。凡《项目计划》以外而确需建设的管线工程项目,须向市建委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施工。第三条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性工程(以下简称综合性工程)的施工,由市政工程建设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各管线施工单位须服从统一协调,并与市政工程建设部门签订协议书。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单项工程(以下简称单项工程),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第二章 施工准备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扩初设计、施工图。
(二)办妥征用、划拨、临时使用土地和拆迁房屋手续,做好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工作;其中重点或大型项目的部分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并已完成拆迁房屋工作量二分之一的,在不影响工程总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施工。
(三)按规定办妥《管线工程执照》、《掘路执照》、《道路施工许可证》申领手续。
(四)凡属综合性工程,市政工程建设部门须与各施工单位就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地下管线(包括连管)的保护、双方的职责及经济责任等内容订立协议;各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签订协议,并须报送市政工程建设部门备案。第五条 规划建筑管理部门审核《管线工程执照》,必须在十五天内给予答复;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掘路执照》,必须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道路施工许可证》,必须在七天内给予答复。
凡属综合性工程,由市政工程建设部门统一申请办理《掘路执照》与《道路施工许可证》;由各管线建设单位分别办理《管线工程执照》。
需在施工场地之外占用道路堆放施工材料的,应在申请《道路施工许可证》时一并办理。第六条 凡属综合性工程,由市政工程建设部门明确项目经理,各管线施工单位要明确分项工程负责人。
市政工程建设部门负责施工的现场协调和工程进度的统筹安排。第三章 施工阶段第七条 凡属综合性工程,由市政工程建设部门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核对图纸,统一定位放线,确定管线施工位置。
在施工中发现设计的管线位置不符合实地管位时,管线建设单位应向上海市规划建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办理管位变更手续;市规划局应及时给予答复,最迟不超过七天。管线建设单位办妥变更手续后应送市政工程建设部门备案。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填写开工报告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综合性工程的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周密考虑各相互之间的工期衔接;每项工程结束时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为其他单位创造进场施工的基本条件。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在行人车辆出入口沟槽处须设置跨槽通道;工程施工范围内应有临时排水设施及适应车辆正常运输的便道,并有专人负责养护维修。
施工场地必须设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牌)灯。第十条 综合性工程施工应按照管位平面和纵向标高的要求,并考虑管线的口径大小、埋设深浅和管线性质,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管线纵横交叉发生矛盾时,由市政建设部门协调解决。需变动管位的,应依照《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处理。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对原有地下管线埋设的位置不明时,应挖样洞复测,在掌握地下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埋设深度后,才能施工。
在原有地下管线一米范围内,禁止用机械开挖。第十二条 可能对其他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施工,施工单位须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凡涉及交通、测量标志等设施搬迁,应事先征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测绘部门的同意。第十三条 在施工中发生地下管线损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第十四条 凡市区全封锁道路的管线工程施工,可实行两班制或三班制施工;市区主干道上的管线工程原则上实行夜间施工,以确保交通畅通。
二、地下管道的埋深规范
法律分析:管线在道路下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还应合理控制各管线地埋深度。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电讯管(沟)、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讯一般设置管沟。根据各自管线的技术要求及本地区的气候、水文特点,管线埋设一般如下:雨水管道:不小于1m;污水管道:不小于2m;给水管道:DN150~DN200 0.8m~1.0m D200~DN300 1.0m DN400~DN500 1.5m~2.0m DN600~DN1200 2.0m~-2.5m 各种管线的优先原则。
法律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三、地下管线探测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漏水检测技术方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技术方法。漏水检测方法主要有被动检测法、流量排查法、压力分析法、音听检测法、相关仪检测法、示踪气体检测法、CCTV管道内窥检测法、在压实时泄漏检测法、远红外热成像检测法等,每种方法均有其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①听音检测法
在调查区域的管路上方,用漏水探知机按“S”型路线沿管道走向以间隔0.5~1.0m进行听
音。
②相关仪检测法
直接听取管道附属设施的漏水声音,辅助其它漏水检测仪器,能对漏水点做到准确定位。
需要技术人员经验非常丰富。
③CCTV内窥检测法
管道CCTV检测是采用先进的CCTV管道内窥电视检测系统,机器人在管道内自动爬行,对
管道内的锈层、结垢、腐蚀、穿孔、裂纹等状况进行探测和摄像,可清晰的看到管道内壁的
影像资料。
④示踪气体检测法
1、对管线密封进行送气。在充气测试完成后,对管线压力异常并确认有泄漏的管段,将氢氮混合气(5%氢气和95%氮气安全混合气)注入管道中,一般应达到2kg/cm2。
2、用氢气检测仪的铃型探头在管线上方沿管道走向以间隔0.5~0.8m进行泵吸式检测。每次时间约20-30秒,异常点及周围做详细记录;检测工作是从路面上来检测埋设于路面下的管道泄漏状况,故在可能泄漏的地面上做好标识。再进一步检测工作,找出泄漏点的准确位置。
⑤红外热成像检测法
红外热成像检测运用光电技术检测物体热辐射的红外线特定波段信号,将该信号转换成可供人类视觉分辨的图像和图形,并可以进一步计算出温度值。红外热成像技术使人类超越了视觉障碍,可以根据物体表面温度分布状况来做出判断。
⑥在压实时泄漏检测法
1、适用管径DN300-DN1000任意材质,压力管道泄漏检测。
2、通过高性能声学传感器,精准定位漏水点。检测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3、检测时通过现有的闸阀直接进入管道检测,无需中断管道供水。
4、单次检测距离长达2Km,可反复检测异常位置,漏水点定位准确率90%以上。
漏水检测工作步骤:
1、收集管线资料;
2、区域管线环境调查;
3、界区流量比对测试;
4、阀栓听音调查;
5、路面听音调查;
6、对管道进行相关等检测
7、对漏水点确认及漏水点精确定位
8、修复后泄漏复检。
而金马公司漏水检测已经做到三个不分:
●不分管径的大小,从DN15到DN2000的管径,只要漏,就能检测出漏点
●不分管道的材质,不管是钢管、铸铁管、水泥管、甚至是陶瓷管,只要漏,就能检测出漏点。
●不分管道内流通介质,不管是输水管、输油管、输气管、只要漏,就能检测出漏点。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道路地下管道(道路地下管道价值评估)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道路地下管道(道路地下管道价值评估)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