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促进绿色发展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更高水平的 法治肇庆、文明肇庆、美丽肇庆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肇庆法院一直在行动。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携手共建美丽中国。 一、梁某华诉某某陶瓷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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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起,梁某华承租邻近某某陶瓷公司的.5亩土地用于种植青枣、火龙果、香蕉等农作物,后来其种植的农作物出现叶变黄、干枯不蒸汽管道点检表
生长问题。梁某华向有北京清理化粪池
关部门反映情况,收到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调查报告》:果树新生长点干枯发黄、萎缩是受到气相硫化物、氟化物污染影响所致。因此,梁某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陶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调查报告》认定梁某华承包土地上农作物受损的原因之一是受到气相硫化物、氟化物污染。经环保部门调查监测发现,陶瓷公司排放的污染物中确实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认定某某陶瓷公司的排污行为与梁某华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受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陶瓷公司赔偿梁某华经济损失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纠纷,受害人在农作物遭受环境污染侵害时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最终得到法院支持,体现了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依法保护,同时引导企业在经营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某陶瓷公司、郭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基本案情 某陶瓷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等人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雇请工人采取人工及机械方式在承租的三处农用地处对土地进行平整,并搭建钢架结构仓库,其中部分地块采用水泥沙石铺设硬底化。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土地在性质上属于农用地,陶瓷公司及郭某在没有获得转用审批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对涉案土地进行建设施以上是北京俊星环保公司提供的一些肇庆鼎湖清理化粪池(肇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享了这些知识,是希望能给正在为这些而烦恼的朋友们带来一些方便,让生活更加的美好,可以提前意识到肇庆鼎湖清理化粪池(肇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做好准备工作能为你省去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