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俊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全国咨询热线:1355237384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百科资讯

粤丰环保清远项目(粤丰清远垃圾焚烧项目)

时间:2025-04-29 00:57:02 作者:粤丰环保清远项目(粤丰清远垃圾焚烧项目) 点击:

粤丰环保清远项目(粤丰清远垃圾焚烧项目)
据广东省清远市住建局消息,月日,该局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房企及中介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应该规范公示信息,公布项目项目周边不利因素信息、警示信息等。 清远市住建局解释,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主要是为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减少售后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房企和中介应该公示项目周边影响因素。该因素是指不局限于项目规划区域内,影响业主利益及可能引起交易纠纷或业主投诉的因素均需要公示。 清远市住建局列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曾被污染的土地及其他产生污染的场所;核电站、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及其他危险场所;高压线路、微波信道、无线通讯基站及其他辐射源;规划的路桥、隧道、变电站、排水等相关管网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情况及其建设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规划的绿地、水面、树林等改变现状及其他生态环境变迁情况;其他

疏通管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认为可能影响业主利益或可能引起交易纠纷和业

管道改造

主投诉的因素。 同时,房企和中介机构需要公示警示信息。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煤气管道安装改造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项,预售后商品房预售款应进入监管账户;房地产

北京管道清淤

开发企业采取“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以零首付、假按揭、假流水等手段吸引、诱导购房人买房,不得组织众筹购房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其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全文: 清远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以上是北京俊星环保公司提供的一些粤丰环保清远项目(粤丰清远垃圾焚烧项目),分享了这些知识,是希望能给正在为这些而烦恼的朋友们带来一些方便,让生活更加的美好,可以提前意识到粤丰环保清远项目(粤丰清远垃圾焚烧项目)做好准备工作能为你省去很多麻烦。


施工案例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9:00-24:00

选择下列服务马上在线沟通:

客服
热线

1355237384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顶部